Re: [轉錄][分享] 市府立威? 申請案延辦 擬懲處190人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5/22 09:35),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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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rain (1y2m)》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ivil 看板 #1DrgARrn ] : 作者: snyderl (cool) 看板: Civil : 標題: [分享] 市府立威? 申請案延辦 擬懲處190人 : 時間: Sat May 21 01:19:21 2011 :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05/20110519059351.html : 關鍵字:工務局養xx : 作夢夢到承辦人含淚暴肝 一個月加班80~100小時 可惜不能補休 只能40上限加班費 剩下 : 的呢?為民服務 算起來,所有公務員也是每個機關人事行政業務承辦人的顧客吧? 就不知道為什麼從臺北縣政府人事處開始到現在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一直三令五申加班超過20小時的要陳報核准,沒有經過核准的,超過20 小時的部分不能領錢也不能補休?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1.12.20. 局給字第0九一00五0二六九號函 超過加班時數如以補休方式替代支領加班費是否違反規定 查行政院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日院授人給字第0九一 00四三四八一號函核定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標準五、 規定:「......(一)各機關職員(含約聘僱人員)加班 ,......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 過二十小時為限。(二)......申請專案加班,每人每月 以不超過七十小時為上限......如因業務實際需要超過七 十小時者,需專案報經主管院核定後始得支給。......」 各機關職員於前開五、規定「時數限制」內之加班,得支 領加班費或選擇補休假,至因業務需要經主管覈實指派超 過上開時數限制之加班,不得支領加班費,惟得予以補休 假或行政獎勵。(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1.12.20. 局給字 第0九一00五0二六九號函)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03.20. 局考字第0九二000五二七九號書函 有關公務人員加班十一個小時,在不能請領加班費的情況 下,剩餘時數應如何處理一案 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 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 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複查行政院九十一年九 月三日院授人給字第0九一00四三四八一號函規定略以 :「……三、各機關員工經依規定指派加班,其一次加班 或三個月內加班時數累計達四小時者,得鼓勵員工選擇在 加班後六個月內補休假,不另支給加班費。」有關實施加 班補休一節,目前仍須累計滿四小時,始能辦理補休假。 至於加班補休期限,因考量現階段政府財政拮据,為撙節 開支,業已配合實務需要限制加班費報支時數,惟為免公 務人員因機關指派必須於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在加班 費不敷支應的情形下,仍能得到適當之處理,業將現行加 班補休之累計期間,由一個月延長至現行六個月,且依前 揭保障法規定,對於超時加班部分,各機關可擇定核發加 班費、補休假、獎勵或相當之補償,是以,有關加班時數 未能達補休之標準,各機關自得採其他合宜之措施,予以 適當之處理,以符情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03.20. 局考字第0九二000五二七九號書函) 但是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總是拿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原名稱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標準)五、各機關職員(含約聘僱人員)加班管制規定: (一)各機關職員(含約聘僱人員)加班,應由其一級單位主管視業務需要事先覈實 指派,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二十小時為限。 (二)機關因業務特性或工作性質特殊或為處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解決突發困難問題, 或搶救重大災難,或為應季節性、週期性工作,需較長時間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延長工 作,得申請專案加班,每人每月以不超過七十小時為上限,如仍不足以因應業務實際需 要時得超過七十小時,上開專案加班均需報經主管機關或經主管機關授權之所屬機關核 准後始得支給。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只是針對加班費支給部分給予限制,但是仍然不能違反公 務人員保障法所規定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 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的規定,連基本法律優位的概念都可以漠視不顧, 這要的公務機關是一個守法負責的機關嗎?人事主管是不是連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 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都沒有做到? 什麼叫做官僚,拿雞毛當令箭,違法處理的新北市政府人事處各級主管才是真正的 官僚氣。以前還在臺北縣政府服務的時候,有個同年分發在人事處,有時候去找他 都覺得,這個單位整個氣氛都很奇怪,人事單位應該是最了解人事管理法規的, 也應該懂得同仁該有的權利不該侵犯,就像各業務機關一樣熟知所執掌的法規, 不讓民眾該有的基本權利不得任意侵犯。反觀這個人事主管單位,命令各機關 同仁多上地方e學中心的數位課程,在公共論壇多發表意見,結果卻是為他們人事 單位衝業績,年底考評才好獎賞記功。我不是指責在人事單位承辦的基層同仁, 我指責的是那些有權的單位主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5/22 09:59, , 1F
有些人事承辦人員的素質和態度真的很差~
05/22 09:59, 1F

05/22 10:40, , 2F
逼人上數位課程很誇張~~
05/22 10:40, 2F

05/22 11:25, , 3F
所以趕快去考人事行政吧
05/22 11:25, 3F

05/22 18:57, , 4F
人事:誰叫妳們錄取率比我低~~~
05/22 18:57, 4F

05/28 23:50, , 5F
上課真的是很腦殘,偏偏大家都有上,你一個沒上就很..
05/28 23:50, 5F

05/28 23:52, , 6F
跟白痴一樣,點開課程、放一小時、回答問卷...
05/28 23:52, 6F
文章代碼(AID): #1Ds6Xajk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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