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採購法漏洞多 玩法者都沒事?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fdzsgergrgr)時間14年前 (2012/02/19 17:04), 編輯推噓1(1011)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909986.shtml 2012.02.19 01:38 am 十六日工程會前主委吳澤成有關最低標與最有利標的討論,筆者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 最有利標的立意雖良善,但採購法對於底價之制定,有太多漏洞,無法杜絕招標機關之不 正當意圖。 政府的採購法中訂最有利標的目的,是兼顧價格與品質。但重大瑕疵是,底價制定時機在 議價前。也就是說,機關可視得標廠商的不同,而制定不同的底價。 筆者的慘痛經驗是,即使取得優先議價權,機關仍可訂出極低之底價,以遏止非其內心所 屬之廠商順利得標。若廠商未依該底價承包,則由第二順位廠商議價時,機關即可順勢調 整底價,讓其得標,之前評選委員會之評選結果等同虛文。因為機關總是有辦法阻撓非其 所屬意之廠商;或者,即使勉強得標,亦可藉由執行中的種種刁難,使廠商知難而退。 另外,機關如認為廠商標價偏低,得要求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否則不予決標。立法目的 在避免廠商低價搶標,但卻未對招標機關作對等的約束,故招標機關甚至可制定極低之底 價,封殺非屬意之廠商。 最有利標之精神,是在未超過預算金額為前提下,選出品質最佳者。但有心者,仍可自恃 底價之制定,係招標機關之權責,遊戲於採購法之漏洞中。 採購法完全站在保護機關的立場,使玩法者居然都沒事,這是最大的不公不義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39.199

02/19 17:32, , 1F
投書人法規用語很不精確 只會造成外行人對招標遊戲規則誤解
02/19 17:32, 1F

02/19 18:00, , 2F
承商好壞都有, 這投書的是好的還是壞的, 誰曉得...
02/19 18:00, 2F

02/19 18:31, , 3F
工程管理費包山包海 我覺得這問題還比較大
02/19 18:31, 3F

02/19 21:47, , 4F
第四段好矛盾:底價訂高-廠商標價偏低-說明不合理不決標
02/19 21:47, 4F

02/19 21:48, , 5F
→機關都沒有被約束!那底價訂低一點-八折以上當場決標→
02/19 21:48, 5F

02/19 21:48, , 6F
哼!機關底價都訂那麼低!
02/19 21:48, 6F

02/19 23:01, , 7F
樓上 要有什麼配套 如果價格太低低到沒有利潤 就一直流
02/19 23:01, 7F

02/19 23:02, , 8F
標 還需要什麼配套 廠商不會沒有利潤還會來的
02/19 23:02, 8F

02/19 23:02, , 9F
如果這樣還來那廠商才是有問題的廠商
02/19 23:02, 9F

02/20 13:26, , 10F
批漏洞人人都會 但沒人說得出要怎麼補才能更好
02/20 13:26, 10F

02/20 19:23, , 11F
嗯嗯,我昨天看得有點快,還在想說怎麼有人嫌底價訂太高
02/20 19:23, 11F

08/06 01:27, , 12F
投書人法規用語很不精確 https://muxiv.com
08/06 01:27, 12F
文章代碼(AID): #1FGBiVL6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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