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考績草案說明 200人「尊嚴」出席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Bi0Star ( 誠摯終招忌 膨唬洨淫竊)時間13年前 (2012/08/12 10:18)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 3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jaihuah (huah)》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7287525.shtml
:銓敘部常務次長涂其梅說,並不是一個單位強制3%丙等,而是整個機構,譬如南投縣政府
:裡頭的3%,不是縣政府某個處室的3%,且機構內24人以上才成立考績委員會,不會有少數
:人的機構還要評比的狀況出現。
請涂次長不要再睜眼說瞎話惹!這種冠免堂皇的樣板說詞誰不知道咧?
但是花言巧語背後血淋淋的真相,就讓不才以一個中央部會發生過的事
實來解說吧︰
話說自從五院秘書長協議各機關考績甲等比例以75%為原則,該部會就
內部各處室(人事、主計、政風一條鞭除外)分三級設定甲等比例,處室
評比列二等者75%考甲;一等者80%考甲;三等70%考甲。看倌這很合
理吧?才怪!因為實際評比處室等級時就發生當紅處以入圍金斧獎(內
行諸君該知道這個最高榮譽吧?)評定一等,可是翌年衰尾處是真正為該
機關首奪金斧獎,卻不能獲評定一等反列三等,理由︰行政院已頒發獎
金獎勵過了!0rz...啥叫官字兩個口,這下你該懂了吧?像這種惡制度
推行後,衰尾處恐怕餅吃更多。口桀…口桀…口桀…順便回顧168艦隊
長屈殺案不是同樣令識者痛心嗎?上梁不正光怪下梁可以嗎?要提升公
務體系競爭力,這個吃餅改革請先由上層試辦,這是我一貫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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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xosxxx: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項或第五條第三項 07/02 20:40
→ bxosxxx:「"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07/02 20:41
→ bxosxxx:只要錄音帶和其他證據已經證明 014 要 8300 萬打通關就算 07/02 20:41
→ bxosxxx:就算陳沒給,罪名也一樣成立喔! 07/02 20:42
http://0rz.tw/9B5Ag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的條、項、款都不懂的法律達人不要再來亂惹
推 DPPIxBxxxx:第四條第五條有這麼多項阿XD bxosxxx真厲害XD 07/0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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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9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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