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地方首長真的權力很大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3年前 (2012/08/23 18: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pahon (白白公子)》之銘言: : 最近某地方公所新首長即將上任 : 據說會有人事大調動 : 應該只有臨時人員首長才會動吧 : 但不知哪邊來的小道消息 : 說會把主管人員調動,還有可能調到低兩等的職缺(村幹事?) : 有可能嗎? : 最近才看到版上有po這條法規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 :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依下列規定: : 三、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 : 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且機關首長及副首長不得調任本機關同職務 : 列等以外之其他職務,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單位之副主管或非主管, : 副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單位之非主管。但有特殊情形,報經總統府、 : 主管院或國家安全會議核准者,不在此限。 : 主管人員不能在單位內調動的意思? : 是說首長權力有可以大到無視法律任意調動內部人員? : 還是地方單位都這樣,懇請各位大大提供經驗分享或見解! 1.調 "兩次" ,每次各降 "低一職等" ,只要職缺不要卡在官等 就行了 甚至多調個幾次,最後調去掃廁所或者是管清潔隊..都行... 2.一般層級的公所,課長通常是 7-8 ,調 5-7 幹事只要 "一次" 就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7.232.102
文章代碼(AID): #1GDWVKe-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GDWVKe-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