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國家賠償程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時間13年前 (2012/09/17 13:45),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如果說十分確定本機關非賠償義務機關-發生地點在本機關轄管範圍外 賠償請求書應該如何處裡呢 主管說 按行政程序法轉該管機關-但我不想去確認該誰管 再上面的主管說 本機關是否非賠償義務機關也是要召開國賠會議決定 決定非賠償義務機關後直接拒絕 兩人都叫我再研究一下......=.= 我最後還是簽召開會議 畢竟完全符合國賠法又可免除承辦人風險-又不用去查到底該誰管(無視行政程序法) 但調閱很多以前國賠案 公所地方縣市政府之類的都是直接函轉 到底哪個才正確呢 有請達人釋疑 -- 牛頓是怎麼發現萬有引力的? 當他在蘋果樹下被蘋果砸到的時候! 為什麼不是在洗澡的時候發現的?他老二從來沒垂下來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09/17 16:47, , 1F
經濟部水利署第 X 河川局~~~
09/17 16:47, 1F
文章代碼(AID): #1GLhaJVs (PublicServ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GLhaJVs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