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留職停薪復職年限事宜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3年前 (2012/09/20 00:2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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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late (Erin)》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先進 : 原PO於今年年中簽請進修留職停薪獲准,期間為2年,也於留職停薪開始前獲得 : 機關派令(派令上的期間也為2年)。 : 今天機關人事室聯絡到我家人(原po沒接到電話),說是派令上面期間有誤,應該 : 只能寫1年,我明年就必須辦一次復職在離職。 : 原PO查詢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中,並未提到應1年後復職,想請問這是否有其他 : 相關法律依據? 延長應該不需要復職再離職...那是派令操作問題......... 機關可能不太熟悉操作這個,理論上要發一年派令,然後註記 如要延長要來申請,申請過再加碼一張派令. 建議請他們問一下上級,或者是人事總處此類派令發的方式..... ps.法源在這邊...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12 條 各機關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進修之核定與補助規定如下: 三、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 務有關,並同意其前往進修者,得准予留職停薪,其期間為一年以內 。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時間最長為一年;其進修成績優 良者,並得給予部分費用補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33.61

09/20 22:23, , 1F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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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MVACyP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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