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國科會助理年資合併休假之事宜(提敘事宜)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Fay)時間13年前 (2013/01/25 21:10),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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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休假年資合併的後續提敘事宜,分享如下: 我在受訓的期間有問過一位老師,這位老師有人事十幾年的資歷, 她有提醒我若年資可以合併的話,後續就要接著提醒人事有關「提敘」的事。 今天終於鼓起勇氣跟我們的人事講這件事情, 她一開始說我的應該是不能提敘, 但我有印一些資料給她看,最新一封回覆是今年1/21教育部回函的, 函的內容是說明可以提敘的喔! 有需要的人,要注意一下有關提敘的事宜噢! ※ 引述《fay230778 (Fay)》之銘言: : 由於之前本身也因為這個問題困擾了很久, : 也在版上爬文過,知道國科會助理到底能不能合併休假年資一直都有兩派說法。 : 我想分享我自己的經驗,希望能夠幫助到人。 : 我在剛報到不久,就把我的離職證明交給我的人事, : 隔了一個禮拜,我問她我的年資能不能合併,她說我是「校務基金」聘的, : 所以不可以合併! : 但我不死心,因為看到版上的版友明明有的人就可以合併, : 也有一個版大特地寫信給我,告訴我他當月才剛承辦過一件跟我一模一樣的案子, : 是有成功合併休假年資的!於是更讓我深信,我的年資也是可以合併的! : 第二次,我就在網路上搜集資料,並且把資料附給我們的人事, : 然後我跟她強調說,跟我一模一樣的案子,是有人可以成功辦過的, : 所以,她才又幫我問了第二次! : 過了一個月,我看了我今年的年假,確定是可以合併的! : 我想要說,自己的權益真的別讓它給睡著了! : 我個人是認為「公平性」的重要,為什麼有的機關可以承認,有的就不行? : 我不能接受,一句「校務基金」的經費來源就是不行,我只想弄懂為什麼不行? : 是依據什麼規定不行?如果真的有合理的原因,不行合併我也能接受! : 但我不能接受,人事沒有幫我問清楚,就跟我說不行! : 我在受訓的時候有問相關人事的老師, : 她是跟我說,一般而言,只要是國家經費來源以及專案人員,應該都是可以合併的! : 她當時給了我兩個建議: : 1. 直接寫信給人事行政總處的處長(但我當時納悶著應該會害我們人事小姐跟主任被記點) : 2. 例如我是在市政府下的機關,我就直接問我們市政府的人事處,他若不懂則會再向上 : 詢問。 : 以上,希望能夠分享給正在苦惱這個問題的人參考! : 不要被人事的話給侷限住,若你覺得不合理就要去爭取! : 我很慶幸我多做了一點功課,才讓我三年多的年資可以順利合併! : 希望有這個困擾的人也能一樣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08.22 ※ 編輯: fay230778 來自: 114.39.108.22 (01/25 21:10)

01/25 21:43, , 1F
老助教時代的年資,印象中是有提敘機會的.....
01/25 21:43, 1F

01/25 22:05, , 2F
那要非常久以前,菜鳥...,看看就好...
01/25 22:05, 2F

01/25 23:27, , 3F
呵呵 是否能提敘 不是教育部說的算 XDDDDD
01/25 23:27, 3F

01/25 23:28, , 4F
銓敘部:可以提的.我這都有登記的 呵呵 XDDDDDDD
01/25 23:28, 4F
文章代碼(AID): #1H0eGjge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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