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三個月試用期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待業中 好想有工作)時間13年前 (2013/03/30 08:37),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目前進到某公家機關工作,但有點跟不上, 聘書上是寫三個月試用,若未達標準,不正式聘用, 那我想問,如果到第二個月,他們不想用的話,有辦法解約嗎? 還是說不管他們認為我O不OK都一定要用到3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0.206.68

03/30 08:46, , 1F
出大包移送法辦都可以了...-.-但是一般是等快到3個月評估
03/30 08:46, 1F

03/30 08:47, , 2F
別想那麼多,要做好好做,不要做就直接談離職...
03/30 08:47, 2F

03/30 16:01, , 3F
某縣長被起訴都可以復職了 不用想太多啦
03/30 16:01, 3F
文章代碼(AID): #1HLZFGgk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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