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提敘問題:錄取地特三等之後又錄取普考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坐看雲起時)時間13年前 (2013/04/13 22:4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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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i01022 (法學大意狂人)》之銘言: : 想請教提敘問題「錄取地特三等之後又錄取普考」 : 1.某A錄取97年地方特考五等一般行政(委一書記), : 於98年3月至機關報到。 : 2.某A之後錄取100年地方特考三等一般行政(委五本 : 五課員),於101年3月至機關報到,並於101年7月 : 合格實授(薦六本一課員)。 ~~~~~~~~ 只是考試及格先予試用 要到12月底試用合格才合格實授 : 3.而某A之後又錄取101年「普考」一般行政(占委三 : ~委五辦事員缺)。 : 想請教: : 1、因曾有薦六資格,某A的普考缺合格實授後是否可 : 提敘為委五功一呢? 我覺得是不行 一個是並沒合格實授 另一個是地特根本沒服刑期滿 年資帶不走 : 2、如某A的普考缺為委四~薦六的佐理員缺,情況是否 : 不同呢? : 3、某A有何方法於普考缺中提敘為薦六呢? : 感謝賜教喔! 以下皆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34.61

04/13 22:53, , 1F
服刑期滿.....XD
04/13 22:53, 1F

04/13 23:42, , 2F
一言以蔽之 回地特把刑期服滿
04/13 23:4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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