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勞務採購請益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jusku)時間13年前 (2013/06/07 01:0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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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 : 因為是機關提出 ... 且明顯不可歸責廠商 : : 這種狀況 : : 最好的處理方式是 雙方協議後合議解除或終止契約 : : 不然 就算走調解 或是 訴訟 : : 所生的費用(EX訴訟費用+判決確定應付廠商費用) : 如果超過10萬...其實如果超過廠商現在要求的金額... : 審計一樣能抓出來殺頭 : : 更別提10萬以下可能連 調解 訴訟都不會有機會真正執行... : : 至於怎麼協議... : 機關自己內部要有個共識 : 剩下的就是協商在協商... : : 這個東西 你說服不了廠商 就沒轍... : 誰教機關要違約 XDD : : 至於應付審計的方式 : 經驗上弄成 成本+公費法 的明細表格式有點效果 : : -- : 個人以前處理限制性招標議價又沒訂契約的勞務案經驗 : : 直接丟成本+公費法的格式給廠商填 : 理由就是 我也希望"依法"給你錢 : 可是採購法裡面提到的種種記費方式(委託專業服務辦法 拿出來...) : 只有這種方式適合現在請錢用 : : 廠商填完報來以後開始殺價 : (這要花點心思 找好理由) : 1.這成本估太高 : 2.這成本要考量時間沒那麼長 : 3.這成本不對阿貴公司這成本不單只用在本案裡所以要折扣... : 4.... : 5... : : 然後每次廠商計價資料請收好 : 結案的簽付最後一次就好 : 但是歷次修正的要留著 : : 審計有質疑時 有成本+公費法 這個法訂計價方式擋在前面 : 審計要質疑機關多給時 只能從 計價(成本)不對入手 : 成本這東西 我相信 審計也不能用絕對錯誤(除非遇到很懂行情) : 只能說 疑似 可能 再酌 ....這好回... : : 就算成本真得被認定有問題 : 還有 歷次調整的資料 証明我有把關 : 只是專業不足 有瑕疵而以...XD : : (當然要質疑一開始為什麼要辦此案是另一回事) : : 其實最重要的 先搞定內部意見比較重要 : 最怕承辦傻傻衝 可事長官不挺 : : -- : 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74.137.185 : 推 Fatsnow:感覺很專業 推一個 很多重點都講到了 06/07 00:26 感謝這位大大這麼精闢的講解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我自己第一次看到 這種東西如果廠商不願意填 是否就無其他辦法 這位大大真是熱心 感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60.230

06/07 01:02, , 1F
廠商如果不願意填 是否就無其他辦法
06/07 01:02, 1F

06/07 19:47, , 2F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技術服務,其服務費用之計算,
06/07 19:47, 2F

06/07 19:47, , 3F
應由機關自行估算
06/07 19:47, 3F

06/07 19:49, , 4F
不過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才需要去估算
06/07 19:4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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