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商調一事請教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嗨全)時間13年前 (2013/07/09 08:33),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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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8地特考上 於今年7月30日之後即可過調同區 目前商調函已來 我是以外地人欲返鄉服侍父母為由 請長官同意 目前長官也同意商調了 但長官批說時間另簽 人事已經簽出來了 我現在的煩惱是 長官把球丟回給我 該怎麼寫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6.76.62

07/09 09:18, , 1F
以長官同意過調的日期,一個月的時間應該ok
07/09 09:18, 1F

07/09 13:13, , 2F
跟對方協調看幾號過去,就寫幾號咩,對方會再發派令過來
07/09 13:13, 2F

07/09 13:13, , 3F
派令生效日一個月內皆可正式報到
07/09 13:13, 3F
文章代碼(AID): #1HsrfJBs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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