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新進人員於訓練期滿後的事病假天數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blingy)時間13年前 (2013/07/15 19:06),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教一下,訓練期滿後的事病假應該也是依在職期間的比例去算的吧? 所以如果七月底訓練期滿,接下來到年底的事病假天數如下: 病假 28(天)* 5(個月)/12(個月) =11.66 --> 12(天) 事假 5(天)* 5(個月)/12(個月) = 2.08 --> 2(天) 請問以上是否正確? 另實務訓練未請完的事假,於訓練期滿時即失效,不得計入之後的 事假天數,對嗎? 不好意思~ 才進來公職不久,很多東西都還在摸索。 還想各位前輩幫忙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20.79

07/15 20:09, , 1F
事病假有很多人從來不請,相對的有些人會請到爆,觀察下再說
07/15 20:09, 1F

07/15 20:24, , 2F
事假按在職比例計算, 所以是5*10/12約4點多天(含實務
07/15 20:24, 2F

07/15 20:25, , 3F
休假明年一月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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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和其他假在試用期間照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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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0:26, , 5F
所以病假一樣是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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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0:29, , 6F
但請記得事病假合計不要超過一定天數以免影響你的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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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0:30, , 7F
以上為打去銓敘部和查法條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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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0:32, , 8F
在試用期間只有事假按比例計算, 這點和在實務訓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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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0:33, , 9F
不同。
07/15 20:33, 9F

07/17 17:57, , 10F
俺第一年 長官明說只能給乙 菜鳥沒假 讓我多請事病假
07/17 17:57, 10F

07/17 18:00, , 11F
等你休假多時 建議就不要再請 考績表會註明天數 難看
07/17 18:00, 11F
文章代碼(AID): #1HuzUk4d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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