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教召可以算休假年資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lala)時間11年前 (2014/11/19 21: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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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fin (小皮)》之銘言: : 除了當兵天數可以算休假年資,教育召集、勤務召集可否也能 : 併入休假年資呢? 要如何辦理? : 感謝! 要  旨: 工友(含技工、駕駛)於任職前曾接受軍方臨時召集之年資,可否併計 休假年資疑義本  文: 主旨:台端函詢工友(含技工、駕駛)於任職前曾接受軍方 臨時召集之 年資,可否併計休假年資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台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日致本局「局長信箱」電子郵件。 二、案經轉准銓敘部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部法二字第0九三二四 0四四三九號書函釋略以,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八條規定:「 ......(第三項)退伍前後任公務人員者,其軍職年資之併計, 依前二項規定。」次查該部八十八年七月五日八八台特三字第一 七八0九五一號函釋:「司法院釋字第四五五號解釋略以,軍人 為公務員之一種,自有依法領取退伍金、退休俸之權利,或得依 法以其軍中服役年資與任公務員之年資合併計算為其退休年資。 其中對於軍中服役年資之採計並不因志願役或義務役及任公務員 之前、後服役而有所區別。依國防部八十八年五月一日鍊銪字第 八八000五八一九號函略以,各種召集年資亦屬義務役範疇。 ......」基此,軍事召集年資得依上開規定,併計為公務人員休 假年資。 三、茲依事務管理規則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工友請假與休假,比照 前開請假規則及其有關規定辦理。爰本案所詢事項,請比照前開 銓敘部函釋規定辦理。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3.08.30. 局企字第0九三00二七0四一 號書函) 說明二有提到,軍事召集年資得併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245.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16405563.A.608.html
文章代碼(AID): #1KRA8xO8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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