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一些社會福利問題..承辦人便宜行事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五月天門票已售出勿來信)時間11年前 (2015/03/11 20:29), 11年前編輯推噓9(9028)
留言37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妹目前服務於公所想請教處理過社會福利(救助)業務的前輩 事情是這樣的, 有個民眾去年即列冊低收入戶,年底總清查僅列冊中低收 今年初(約2月)申復後,通過,恢復原本低收資格(戶內學童可月領2600元) 但於1月時,有申請失依兒少(通過,戶內學童可月領1900元) 我知道社會福利僅可領一種,原則上該民眾一月可領到2600應該是沒問題的 可是昨天跟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辦理低收的承辦人通過電話, 她表示因為『作業上的麻煩』不願意幫民眾恢復應有的權益(1月份可領2600) 更表示已經跟民眾說好一月份就領1900,民眾也表示同意(?)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民眾權益原來是兩個人私下講好就好的...) 但扯的是,今天跟民眾通過電話後,民眾表示她『當然想領2600元』 (戶內有兩名小朋友,所以實際上差額是700X2=1400元) 只是民眾說縣府承辦人打電話告知她1月份就是只能領1900(縣府態度很堅持!!!) 民眾覺得即使覺得不合理,也無可奈何... 唉 請問遇到這種因為怕『作業上麻煩』想便宜行事不顧民眾權益的承辦人... 除了請民眾撥打1999或是找代表議員之外, 究竟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處理管道??? 先謝謝各位前輩指教(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55.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6076963.A.0CD.html

03/11 20:31, , 1F
寫封陳情信
03/11 20:31, 1F

03/11 20:32, , 2F
准駁之行政處分 再依法提起訴願
03/11 20:32, 2F

03/11 20:47, , 3F
撥個差額有這麼麻煩?再跟縣府的承辦溝通看看?
03/11 20:47, 3F

03/11 20:53, , 4F
不過不撥錢可以訴願?這個看起來比較像怠為處分
03/11 20:53, 4F

03/11 20:56, , 5F
是否要依行政訴訟法提起給付訴訟?雖然為了1400打有點怪
03/11 20:56, 5F

03/11 21:03, , 6F
2月才申復? 申復期間是規定多久?
03/11 21:03, 6F
低收審核結果函復民眾已經是1月中之後的事了,申復/申請失依兒少皆無問題 只差在失依兒少屬福利科業務,低收屬救助科業務 救助科承辦人堅持讓民眾一月份就領福利科那邊的1900... 因為她怕麻煩,更甚至,其實福利科那邊一月的錢尚未撥入民眾戶頭 其實只要於三月撥款時,一次核發一二月的補助款即可 但不管是哪科的業務,民眾就是該享有低收的福利 怎麼可以因為自己的怕『麻煩』,而不願去處理,究竟有多麻煩我實在也不知道 1400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實在唯一想到的辦法就是找民代or議員...真的太惡質了... 雖然也很不喜歡有事沒事就搬出民代,但遇到這樣,很沒輒! ※ 編輯: wakeup (27.52.155.65), 03/11/2015 21:12:44

03/11 21:16, , 7F
1400對生活不好的家庭來說,不算少
03/11 21:16, 7F

03/11 21:17, , 8F
我知道1400對他們而言很重要,所以很想幫他們...
03/11 21:17, 8F

03/11 21:19, , 9F
但縣府承辦人總愛以『民眾跟你有什麼關係,要這樣幫他』
03/11 21:19, 9F

03/11 21:21, , 10F
這種不懂得反抗的民眾是真正的弱勢 能幫就儘量幫吧
03/11 21:21, 10F

03/11 21:21, , 11F
來回應,真的無奈...幫民眾爭取權益 錯了嗎(?)
03/11 21:21, 11F

03/11 21:34, , 12F
通知第一次審核結果到提出申復中間有沒超過30天?
03/11 21:34, 12F

03/11 21:35, , 13F
確認一下民眾列冊低收時間是否從一月就開始?
03/11 21:35, 13F

03/11 21:36, , 14F
如果有的話就暗示或明示一下承辦民眾要投訴找民代
03/11 21:36, 14F

03/11 21:37, , 15F
看承辦的態度,如果還是很堅持的話就只能搬出大絕
03/11 21:37, 15F

03/11 21:41, , 16F
或是民眾不知從哪知道縣府低收承辦的電話
03/11 21:41, 16F

03/11 21:42, , 17F
讓他們自己去溝通,很多承辦環是很怕直接遇到民眾
03/11 21:42, 17F

03/11 21:58, , 18F
府承辦表示民眾一月領2600確實無訛 只是嫌麻煩不願處理..
03/11 21:58, 18F

03/11 22:00, , 19F
於是主動打電話跟民眾『溝通』告知一月就領1900就好...
03/11 22:00, 19F

03/11 22:10, , 20F
感謝各位前輩不吝指導:)
03/11 22:10, 20F

03/11 22:13, , 21F
個人是沒啥熱情這樣搞,目前服務對象應該至少還有一百多名起訴
03/11 22:13, 21F

03/11 22:15, , 22F
中吧...-.-串通編造不實資料申請政府給付之類,查之不盡...
03/11 22:15, 22F

03/11 22:17, , 23F
偶爾還有咬來咬去的案外案,社福要洽當的發到該領的人手上,並
03/11 22:17, 23F

03/11 22:19, , 24F
不是簡單的事
03/11 22:19, 24F

03/11 22:41, , 25F
請民眾直接連絡縣府承辦單位 如果承辦嫌麻煩不願意承辦
03/11 22:41, 25F

03/11 22:42, , 26F
只好請民眾寫申訴 民意信箱 讓上面交辦下來 大部分縣府
03/11 22:42, 26F

03/11 22:43, , 27F
都還蠻重視民意信箱 或者議員打電話來反應關切的案件
03/11 22:43, 27F

03/11 22:55, , 28F
縣長信箱寫一寫就可以了啦 (BY 做過相同業務的承辦)
03/11 22:55, 28F

03/12 08:28, , 29F
修正:民眾戶內子女一國小,一高中(可領5900元/月)
03/12 08:28, 29F

03/12 08:30, , 30F
所以補助款差額是4700...
03/12 08:30, 30F

03/12 12:10, , 31F
給原po一個讚!!
03/12 12:10, 31F

03/12 20:51, , 32F
民意信箱+1,附加說要提行政訴訟
03/12 20:51, 32F

03/13 08:26, , 33F
首先確認申復的行政處分內容是究竟恢復低收資格是幾月?
03/13 08:26, 33F

03/13 08:26, , 34F
看妳的內文是一月,如果沒錯,代表他的低收資格是延續的,
03/13 08:26, 34F

03/13 08:26, , 35F
就應核發低收補助金額,如果未補發可請民眾寫個陳情,這
03/13 08:26, 35F

03/13 08:26, , 36F
種事沒有便宜行事的空間。
03/13 08:26, 36F

03/13 12:34, , 37F
投市(縣)長信箱陳情阿~ 該做的還是要做
03/13 12:34, 37F
文章代碼(AID): #1L03KZ3D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L03KZ3D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