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留職停薪出國唸書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無入而不自得)時間11年前 (2015/03/31 18:03), 編輯推噓7(704)
留言1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一下,因為目前任職在法務部的所屬單位, 想要申請出國念相關領域的碩士,主管先前也已經同意了,學校也申請好了 但是今天不小心瀏覽到一個規定 “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現職人員自費出國進修申請留職停薪注意事項” 裡面的規定其中有一項沒有符合, 「最近三年中考績兩年列甲等」...因為我是最菜的,所以三年中有兩年乙.... 因為很怕問了人事單位就大家都知道了, 想說問問版上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的, 不知道這種注意事項是不是有通融的餘地? 還是真的離職以後還有機會可以復職原先的工作....? 謝謝各位....真的非常苦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35.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7796193.A.7D5.html

03/31 19:00, , 1F
沒差啊 回來再高更高等的
03/31 19:00, 1F

03/31 19:54, , 2F
即使沒辦法留職停薪,你應該也考的上更好的吧?
03/31 19:54, 2F

03/31 19:55, , 3F
人事不會對你通融的啦,別想太多
03/31 19:55, 3F

03/31 20:20, , 4F
我建議妳還是跟人事問清楚
03/31 20:20, 4F

03/31 20:31, , 5F
我覺得沒差 你又沒請補助 是直接申請留停 不然不爽就直接辭
03/31 20:31, 5F

03/31 20:31, , 6F
不給留停就直接辭 回來再慢慢找新單位
03/31 20:31, 6F

03/31 21:23, , 7F
這法規在民國92年6月10日就廢止停止適用囉
03/31 21:23, 7F

03/31 21:44, , 8F
三個同事有的給留停,有的不給,但最終全辭了,也找到更好
03/31 21:44, 8F

03/31 21:44, , 9F
的工作
03/31 21:44, 9F

04/01 00:32, , 10F
我建議還是留停 至少你還有籌碼在你手中
04/01 00:32, 10F

04/01 22:47, , 11F
感謝樓上大家的回應!法規停用是我眼瞎沒看到...
04/01 22:47, 11F
文章代碼(AID): #1L6d3XVL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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