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急~請教約用人員育嬰假及職代一事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哈哈)時間11年前 (2015/03/31 22:45), 編輯推噓2(6414)
留言24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是某機關約用人員...(合約書上我屬於"行政助理"系適用勞基法) 近日因為要請育嬰假一事很多方面搞不定 我非正式人員,目前一年一聘,已任職滿六個月依性平法第16條可請育嬰假 (只要不超過聘期) 單位主管一直希望我延後請假 我詢問人事及秘書處可否請職代一事 他們回覆我請職代約用人員只能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4項訂定 的「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 6 條「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得僱 用替代人力,執行受僱者之原 有工作」之規定申請職務代理人。 不過跑流程時遇到直屬主管卡關,想請教各位以下幾個問題: 1.因為育嬰假期間要繼續加保在原單位 直屬主管這樣會增加單位費用的人事支出 叫我提出繼續加保期間勞保費用的精算 才可以知道可不可以請職代!!可以請多久~ 要我自己試算,再自己上簽呈 這樣流程是正確的嗎?合理嗎? 查詢育嬰假期間本來就可以繼續加保到原單位,而且雇主須負擔原有的部分負擔 2.代理人的簽呈,單位主管要我自己送簽, 叫我自己寫因有利於業務推廣, 要請代理人 育嬰假的簽本來要自己寫合情合理 不了解的是為何職務代理人的簽呈是要自己擬 而不是主管考量單位業務而再寫簽申請職務代理人 感覺主管弄得好像要請假的是我...跟她沒關...我要自己處理好業務問題 我的職稱只是一個約用的行政助理~ 這樣流程是正確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250.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7813105.A.1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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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啊,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自己寫簽很難嗎?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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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拍拍請假走了,要後面的人幫你擦屁股,那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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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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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職稱大小,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自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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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主管下個簽可以簽 "此人不適用,建議解約再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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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看到態度比直屬主管還高的行政助理,算少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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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我要自己試算勞保費用支出才能請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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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的是 這不是人事或秘書處要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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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是人事或秘書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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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妳自己擬阿 擬請假為啥別人幫妳寫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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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妳絕對可以請育嬰留職停薪,但是不一定會有代理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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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式人員,但我也沒有代理人(單位沒錢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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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妳真的希望有代理人,那也只能照妳主管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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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自己擬簽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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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回去做,就多配合吧,我是正職,簽裏也是要自己提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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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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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沒請 會需要請代理人嗎?不覺得自己寫很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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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不管適用勞基法人員 請找負責管勞基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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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真的是主管,應該也會給軟釘子,想另外聘一個,後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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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正職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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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這樣啦 少子化是國安問題 育嬰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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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試算很難嗎? 這都不會的話 OOO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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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回去就配合吧,覺得沒差這份工作就一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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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6hBn7S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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