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分批採購或分別採購之疑慮?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偽小兔)時間11年前 (2015/04/18 02:04),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指之 「分批採購,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 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 是必須滿足其中一條件即可或全部皆須滿足呢? 比如說:有2個相隔一個街口的綠地遭傾倒垃圾需清理,這是否符合不同標的? 惟係同3家廠商參與招標,又需求皆為清理垃圾,這樣得否分開招標? 如上述須併案辦理,日後同區或相近的清理案件是否皆須併案辦理招標呢? 又上述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係僅指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還是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亦適用呢?有依據嗎? 先謝謝解答^^ 採購法真是太難懂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02.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9293855.A.E08.html

04/18 08:30, , 1F
採購標的獨立性不明顯,又合併辦理無困難者,請併案
04/18 08:30, 1F
文章代碼(AID): #1LCKiVu8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LCKiVu8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