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出差旅費報支問題(延後返回)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我愛夏天)時間11年前 (2015/04/29 22:18), 編輯推噓7(708)
留言1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下星期突然被奉派到南部出差一天,有幾個問題想跟大家討論 想請問因為出差時間剛好是星期四, 隔天星期五原本在出差前就請了休假要在南部玩,星期六才會北返。 請問這樣申請交通費的時候(僅出差一日,沒有申請住宿費) 星期四當日下去高鐵去程的費用是確定可以報 那延後返回的星期六高鐵回程的費用是否可以報支交通費? 查之前有主計處函示的延後返回,不知道這樣是否適用? 亦或只能報高鐵去程的交通費? 希望大家能幫我解答,先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31.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0317127.A.4A8.html

04/29 22:43, , 1F
理論上核實報支,延後返回自強不用檢據。
04/29 22:43, 1F

04/29 23:02, , 2F
我們家自強也要檢具說
04/29 23:02, 2F

04/29 23:21, , 3F
乖乖報台鐵吧....
04/29 23:21, 3F

04/29 23:22, , 4F
原PO應該要想..."看!真爽,公家招待一段高鐵票出去玩"
04/29 23:22, 4F

04/30 00:06, , 5F
沒有規定說不行 但會計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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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0:28, , 6F
可以,因為沒有因此增加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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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5, , 7F
大部分會計只會讓你報台鐵,因為妳沒有當日回來(才可搭
04/30 11:45, 7F

04/30 11:45, , 8F
高鐵),是妳自己要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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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0:25, , 9F
當然不行囉
04/30 20:25, 9F

04/30 21:59, , 10F
印象中是台鐵可以,但高鐵那張票六日回來不符合搭乘條件
04/30 21:59, 10F

05/01 13:10, , 11F
依行政院主計處97年5月27日處忠五字第0970002791號書函應該可
05/01 13:10, 11F

05/01 13:11, , 12F
以,不過還是看各機關主計單位認定。我們單位是可以。
05/01 13:11, 12F

05/01 23:24, , 13F
推樓上 單就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和相關函示是可以的 但是各機
05/01 23:24, 13F

05/01 23:27, , 14F
關可以訂定更嚴格的標準 有部份縣市的報支要點有明定高鐵
05/01 23:27, 14F

05/01 23:28, , 15F
以當日來回為原則 這時候就適用機關自己公告的規則
05/01 23:28, 15F
文章代碼(AID): #1LGEX7Ie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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