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加班與出差費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9年前 (2016/08/10 18:17)推噓2(5推 3噓 9→)留言17則, 6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yy2rmrn8 (北竿戰神)》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有關加班與出差費
: 時間: Tue Aug 9 22:12:24 2016
:
: 以下內容是代朋友PO的
:
: 先說情況
:
: 因本局最近成立一個新的分處
當時預算有增編嗎?? 沒有吧.
錢就這麼多....
: 因此有了新的主管 在人員移撥過去之後 變是惡夢的開始
: 新官上任便開始雷厲風行的實施鐵腕政策
那很好啊
: 首先是加班費超過個人上限之後 變不准再報加班
自己的事情自己應該做完,對吧??
您知道隨便一句
您有在您每天上班時間都有認真做好做滿嗎?
要是您做是這麼有效率,為何還會要加班呢?
: 以往是超過上限之後股長可以另外寫簽 但這招不管用
人增加了,事增加了,人事費用卻沒跟著增加.
: 加班費也就算了
:
: 再來是出差費 現在限制出差費超過上限則不能報
: 這項政策對於單位的同人造成困擾 因為業務需求可能要每天出差
: 這樣的限制是變相鼓勵我們不要出去?
誰規定 要有出差費,才能出差???
您哪時候看到有條文這樣寫的???
不知道行政總處的出差費用規定,是頂標嗎??
所有機關都可以視自己的機關預算狀況,來做刪減.
[只能少,不能多](請記住這句話)
: 出差費的不滿外 又要求因節能減碳冷氣只能開到下午三點半= =
好啊,四省沒達標,全部課室通通記過,要不要??? ^_^
: 這實在很讓人無言 現在這種天氣外勘回來就夠熱了 回來不能開冷氣實在是讓人受不了
:
: 況且本市財政狀況又差不到哪裡去 真的有必要這麼省嗎
有啊,不知道資本門經常門預算科目不能任意留用嗎??
不知道上面交代說,業務費每年就是固定刪嗎?
您都不知道嘛~~~~
因為 [您只有想到自己] 而已.
: 其他公文的要求就不談了
:
: 而且跟主管反映主管也沒有任何作為 她只是個唯唯諾諾的奴才
不然呢?? 您朋友都把主管看成奴才了,
自傲成這副德性,以後怎做人阿??
公務員耶~~~~~要自傲,麻煩到外面討賺吃好不好.
: 而單位裡面許多奴性的人又不敢反抗
反三小??
您那位朋友不也是其中一份子?
結果 還是只想坐等別人去當烈士......
: 我常常在想 社會上很多人說慣老闆很多
: 我看在公家機關也是很常見的吧
薪水有少給嗎?? 放假有不給放嗎??
慣老闆哩.
: 政府自己帶頭違法 要求私人企業配合我想也是很難辦到的
開地圖砲歐??
政府
"違反哪一條法"
請舉出來!!!
: 想請教各位 遇到這種情形要如何解決 難不成是要吞下去繼續做嗎?
辭職 啊
很難歐??
這 他 絕對 自己 就 做得到 的啊.......
^^^^^^^^^^^^^^^^^^^^^^^^^
勸他快辭,好不好?
這也是您做得到的,OK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6.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0824244.A.A88.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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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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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21:09,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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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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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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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11 12:31, , 9F
08/11 12:31, 9F
噓
08/12 04:38, , 10F
08/12 04:38, 10F
不好意思
在座的各位,不要裝清高,不要裝聖女,不要裝假掰.
再裝就會讓人家想唱
蔡香腸的名曲 我X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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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38
公務員服務法
第 2 條
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
^^^^^^^^^^^^^^^^
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20001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17 條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
^^^^^^^^^^^^^^^^^^^^^^^^^^^^^^^^^^^^^^^^^^^^^^
,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
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
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
去看看除了軍公(教 沒有...),哪個行業哪個工作的法律有"服從義務" 的???
勞工有嗎??
農漁民有嗎?
路邊的小黃跟咪咪有嗎??
還不知道自己簽的是啥麼魔法契約??
以為月薪被勞工酸到爆,背後代價是什麼,不知道嗎??
不多鑽研法令,身為奴才而不自知,
甚至誆指知瞭道理的他人奴性滿滿 ??
到底誰才是奴 ??
無知,是福嗎??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6.86), 08/12/2016 20:33:21
→
08/12 22:22, , 11F
08/12 22:22, 11F
前面是大原則,後面是 "但書"
法條的但書,本來就會做前面原則的例外解釋
就好比長官下令叫你殺人,叫你強姦,叫你貪汙收黑錢,這就是該公然違反的啦.
因為這行為就是違反服務法/保障法裡面對於服從 與 "刑事法律"牴觸
的但書保障
若覺的長官指示有問題,但又不是那麼清楚,可以陳述啊,這也是法條授予下屬的權利
就好比現在的柯 P 底下的公務員,跟郝兵兵底下的公務員
班底都接近啊
北市府有因為這兩個首長異動,而換掉整個市府一萬多個公務員嗎??
沒有啊.
阿為何郝彬彬時代,大巨蛋如火如荼趕工,換成可達鴨,卻變成停工一年多??
想過嗎??
推
08/12 22:44,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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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44,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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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8/12 22:47,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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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47,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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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呀,就只能這樣啊,這就是公務員的 命 啊.
大家都覺得,好奇怪,明明機關花錢不手軟,怎加班費出差費都在摳來摳去?
阿會講這個論調的,一定都不是會計室,而且大概都是才進公部門一兩年的菜鳥
因為[政府預算制度]就是這樣設計的.
(主會計就算菜鳥也會懂,因為[他們考試就是考這個])
勞工全部加班都可以折現,法條保障上班日最高每天不能超過4小時(12hr max)
勞工例假日出勤,除了有錢還有補休
公務員假日出勤?只有擇日補休,不然就是報四小時加班,再補休半天.
一些公務員鄉民, 認清事實吧.
不要既認不清事實,連自己身為體系組成一員 ,
卻又不知道人家在那邊奮戰捍衛的真正道理在哪,在個人眼中只能說 悲哀.
沒有人告訴你真相,自己又被牽著鼻子跑,就麻煩自己用 人生歲月 去領悟吧.
等到了[那個階段],也只能後悔自己當初沒有努力堅持過.
雖然你我都不曾出面,但是
我懂,你不懂,
這就是 差別.
只要我們不脫離這個體系,總有一天,你我都會爬到李來希那一掛相同的年紀跟年資
到時候若你看到一堆跟你現在一樣年紀的菜鳥公務員,被人家在後面輕言煽動,
就急著要把你當女巫一樣,吊在木柱上,底下堆滿柴火,澆上汽油,
你在柱子上面,看到那些在後面推著菜鳥公務員舉起火把的的主謀人在冷笑,
到時候會不會想到
[阿幹! 我年輕時候也對前輩做過相同的事情,這大概就是 現世報 吧.]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6.232), 08/13/2016 1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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