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留停另一伴一定要有在職證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菇菇豬)時間9年前 (2017/03/20 21:09), 9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跟先生都是公務員 之前因為公公得癌症,所以先生已請侍親留職職停薪照顧 現因小孩出生,身體有一點狀況 所以自已也需要請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小孩 但是人事室要求提出先生在職證明 我查了一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提到: 第五條第一項:「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 除第一款及第二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 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第五條第二項:「公務人員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 但有正當理由,並經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想請問一下,我先生這種情形算是正當理由嗎? 有沒有類似的案例或函釋可以參考呢? 因為最近就要提出申請,再煩請大家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0015388.A.AEF.html

03/20 21:25, , 1F
意思就是你要請要特別簽准才可以。機關還是有准駁的裁量權
03/20 21:25, 1F

03/20 21:25, , 2F
03/20 21:25, 2F

03/20 21:26, , 3F
至於所謂的正當理由就是你老闆和他老闆想不想讓你請而已..
03/20 21:26, 3F

03/20 21:26, , 4F
.
03/20 21:26, 4F
謝謝!先生之前就請好了,想找相關函釋或類似案例參考 ※ 編輯: zephery (36.231.152.5), 03/20/2017 21:56:25

03/20 22:15, , 5F
這是機關的差勤權限裁量空間,不同機關不同首長未必有一樣
03/20 22:15, 5F

03/20 22:16, , 6F
結果,所以我覺得你認真跟機關談談看,這種東西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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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2:16, , 7F
機關還是有權否准阿
03/20 22:16, 7F

03/20 22:22, , 8F
應該不至於要你先生侍親又育嬰這麼殘忍吧....
03/20 22:22, 8F

03/21 08:36, , 9F
侍親和育嬰事由不同,應該會同意吧
03/21 08:36, 9F

03/24 00:26, , 10F
請參考:https://goo.gl/zT3T5f,另可到全國人事法規
03/24 00:26, 10F

03/24 00:26, , 11F
釋例->行政令函->用關鍵字搜尋相關函釋,如子女重大
03/24 00:26, 11F

03/24 00:26, , 12F
傷病等
03/24 00:26, 12F
文章代碼(AID): #1OpzIShl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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