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里長的服務處地址是住家地址=機敏性資料?已刪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我是小蜜)時間8年前 (2017/09/16 17:35),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市府來文要求我們網站有機敏性資料的一律備份後刪除 我打電話去問有當事人同意的也要刪嗎?? 他說不用不過最好有書面的同意書 像鄰長名冊,我問只有哪一里第幾鄰加上姓名這樣算嗎?? 承辦人說不算... 反倒是里長的通訊錄... 因為大部分的里長都用住家當成服務處...只有幾個是例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95.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5554515.A.878.html

09/16 17:54, , 1F
選舉公報上公開的東西 就表示對方已同意了
09/16 17:54, 1F

09/16 19:40, , 2F
備份後刪除?那跟沒刪有什麼兩樣?
09/16 19:40, 2F

09/16 19:43, , 3F
弄同意書叫村里幹事拿給里長簽
09/16 19:43, 3F

09/16 21:28, , 4F
新北里長資訊都是公開的,還有相片
09/16 21:28, 4F

09/17 08:59, , 5F
同意書根本沒效力 簽了還是能罵說為什麼要公開 到頭來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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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8:59, , 6F
要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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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5:30, , 7F
真是件怪事
09/17 15:30, 7F
文章代碼(AID): #1PlF1JXu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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