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頑石)時間8年前 (2017/09/28 22:5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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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zuremon (裕作)》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 時間: Wed Sep 27 23:49:04 2017 : : 部分恕刪 : : ※ 引述《wayne2003 (頑石)》之銘言: : : 標題: Re: [請益]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 : 時間: Wed Sep 27 20:13:10 2017 : : : 推 Hazuremon: 幫立法委員坦、聽從長官意見,並不能合理化寫一堆莫名 09/27 20:32 : : → Hazuremon: 其妙審核通知的行為啊 09/27 20:32 : : 我都已經拆成5點回應了 你還能喇在一起 真是了不起 : : 幫立委坦是針對"亂要資料又給很少時間"這點的回應 : : 聽從長官意見則是針對"挑些雞毛蒜皮小事"這點的回應 : : 不如先說說你遇到的莫名其妙審核通知內容為何? : : 我是知道某審計單位寫過某機關"建立官方FB 惟粉絲人數太少 不夠認真經營" : : 像這種審計意見就真的是個屁 沒有人可以將它合理化 : : 至於為何會有這種問題 個人認為就是2點 : : 1.部分審計長官有問題 認為只要有查某機關就一定要發審核通知 : : 2.部分審計人員有問題 為了有意見可以寫飢不擇食 : : 然後1跟2就開始惡性循環 : : (幹寫這麼白不知道明天會不會被叫去問話...) : : 不好意思推文簡單表達,讓您覺得被喇在一起真是不好意思 : : 幫立法委員坦部分: : 審計法的職權似乎沒那麼寬廣啊 : 說真的,這沒有濫用職權的疑慮嗎? : 當然實務上也許是另一回事,但是不覺得這樣可以合理化這些行為吧 依據大法官釋字325號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規定 立委在正常情況下只有在院會質詢中 以及經院會決議設立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 才能"依法"向機關要資料 像這種以XX立委辦公室來要資料的應該都只算是私下請託 講白了就是立委在幫自己所需喬事情 立委喬事情當然是不合理的 但是永遠都會存在 如果機關長官夠硬派的話 是可以把立委要求擋回去的 現在的狀況是 1.審計機關有職權要資料 2.審計機關的長官不夠硬 然後雖小的就是我們這些基層人員了 機關填資料填得要死 審計人員被幹譙到死 : : 審核部分: : 不好意思可能個人特別倒楣,又或者地方審計室和部的水準有落差,個人就曾經遇到: : 1.根據網路新聞以訛傳訛訊息,先射箭再畫靶的審核通知 : 2.遇到填報表後,詢問為什麼和10年前報表不一致,緊抓10年前錯誤資料不放 : (但新案完全和10年前報表所填資料無關) : 3.行政機關有ABC三種方式可以選擇,問行政機關為什麼不選擇 : 必定會失敗的C方法,還覺得相關人員有失職 : 4.詢問網站管理單位刪除資訊前有沒有做刪除資訊的評估。 : (業務單位已經評估該訊息應刪除,但是審計單位堅持網站管理單位 : 應再評估是否移除---網管單位管理訊息基本上就是看業務單位需求啊) : 5.機關憑藉A法管理所屬公司,審計機關認為該公司建物使用不合建築法相關規定, : 說機關是主管機關應該負責 : (那該公司內部發生竊盜案難道也是主管機關而非警察單位權責?) : 6.拿全縣市房地產實價登錄的價格質疑機關委外經營底價, : 完全沒考慮用途、建物年份、地點等等 : 7.建物做公益部份多就說沒財務效益,商業部份多就說不符公益目的 : 8.干涉營運廠商附屬事業營運動線(比如某某電梯為什麼限制樓層) 除了第5點因為不知道是甚麼法個人抱有疑慮(既然依法管理 應該還是有督導責任) 其他的依你所論述真的就是垃圾意見 : 不好意思個人就是覺得這類通知莫名奇妙, : 浪費行政、審計機關彼此時間,對整體政府產出看不出有正面效應 : 希望是我個人比較倒楣而不是通案 部分地方審計單位水準是真的很差 這點小弟無話可說 <(_ _)>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73.17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6527346.A.793.html : 推 bking: 審計立意應該是提升效能,現在卻不是這樣,反而妨礙效能, 09/27 23:52 : → bking: 訂出一堆浪費時間成本的規定,只因為一個小小缺失,可惜。 09/27 23:52 這誤會就大了 所有的規定都是機關或其主管自行訂定的 你覺得要檢討的是誰呢? 我們也很希望可以幫機關減少冗事提升效率 但是這必須建立在業務單位配合不唬爛裝作一切美好 還要有明確數據或資料做審計證據 才能提出有用的審計意見讓主管機關去檢討流程或修訂法規 : 推 Carmelo3: 審計幾乎都是外行審內行 幾乎無法提出建設性意見 09/27 23:55 : → Carmelo3: 僅能抓著雞毛蒜皮小缺失大作文章 09/27 23:55 : 推 sways05: 審計部也是有怪人的,碰到怪人就是會出怪招,我覺得跟"人 09/27 23:56 : → sways05: "比較有關, 09/27 23:56 這樣說吧 任何單位都會有怪人 爛長官 也一定會有因為這些怪人爛長官的智障行為或決策而受害的倒楣鬼 只不過大部分公務機關因上開人等行為而受害的對象是民眾或企業 而審計機關造成的受害對象是公務人員 如此而已 : 推 bking: 我還是有見過很棒的審計,不會將懲處疏失掛在嘴上,而是認 09/27 23:57 : → bking: 真思考怎樣才可以幫到機關忙,解決機關問題,只能說事在人 09/27 23:57 : → bking: 為了。 09/27 23:57 : 推 Lewis927: 一樣米養百種人,希望各位和氣團結! 09/28 00:30 : 噓 minor2586: 怎不靠北立法委員 09/28 14:47 : → Hazuremon: 樓上???文中和行政機關要資料的是立委嗎 09/28 18:33 : 推 abelexam: 真的好莫名其妙 09/28 19: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93.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6610263.A.432.html

09/28 23:22, 8年前 , 1F
任何單位都會有怪人,爛長官,不過有些單位比例特別高...
09/28 23:22, 1F

09/28 23:36, 8年前 , 2F
讓機關一直有聲復機會,表示審計部還肯放過你。最怕的是
09/28 23:36, 2F

09/28 23:36, 8年前 , 3F
那種一次聲復後就直接送監察院
09/28 23:3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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