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去年底剛分發…大溪公所課員跳橋亡 留遺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wayward (wayward)時間6年前 (2018/06/17 14:40)推噓8(8推 0噓 11→)留言19則, 11人參與討論串5/8 (看更多)
※ 引述《luxm (new)》之銘言:
: 其實公務人員薪資也沒有多高薪
: 大家也是透過考試進入這個窄門的
: 因為長官的工作的刁難 或是同事的排擠等等
: 發現工作不如期望 加上父母社會對公務人員這個職業有肯定
: 失落感加上壓力 所以導致自殺
: 自己家人有類似經驗 他後來選擇辭職
: 難道像這樣會弄出人命的(長官針對性的、沒來由的刁難)
: 難道沒有申訴管道嗎?
: 個人認為應該把"職場霸凌"這類事情
: 列入考績修正 每個人都是為了一口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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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大家都在公門混這麼久了,你們真的覺得所謂「修法」懲治「職場霸凌」有用嗎?
前面甚至還有人提議「個性孤僻者」在受訓時間就要淘汰,那我看不用等到現在,
在受訓時他就自殺了!
「職場霸凌」這種事在公民營事業都有,基本上無解,但在公家機關的好處是,
上面長官再怎麼霸凌你,但想要弄到把你開除,還真沒那麼容易。
基本上你只要心臟夠強、敢豁出去、臉皮比不要臉的長官更厚,說不定他還真的會認輸。
我在前面另一個主題的文章曾經說過,身在公門的好處就是有身分保障。
如果我現在還在民營公司,當我對長官說「不」的時候(指的是他的「口頭」命令,
而且有違法疑慮),就會同時開啟104網頁找工作了。但在公家機關不用。
唉,在公家機關混久了,真的覺得上面要整你實在是太簡單了。
雖然明明是不合情且不合理的事情、甚至擺明了就是針對你、就是公報私仇要整你,
但是偏偏就是「合法」,因為他是「官」,你是「兵」,
他下命令你一定不能抗命(當然前提是命令不違法),
你頂多就是提起復查,但有用嗎?大家心知肚明。
所以如果真的有親朋好友遇到這種事情,能做的就只是儘量傾聽、開導,
然後真的查覺不對勁了,勇敢地建議他離職,至少先來個留職停薪休息一下,
後面要怎麼走再做打算。而且既然都能考上過一次了,再考一次換個單位又何妨?
而且高普特考+公營事業的考試那麼多,有很多初考等級的國營事業說真的也不難考,
只是薪水低了一點而已,何不考慮一下?
就像上面有篇文章說的,要混個三餐一宿應該不困難,何苦為難自己,
硬要在這個不友善的環境撐下去,就為了所謂的「前途」和「面子」?
人生只有一次,就放過自己,換個環境,好好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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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9217608.A.D6A.html
※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7/2018 14: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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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同意,但競爭不那麼激烈的國營事業的初考等級考試或許值得一試。
各類考試真的很多,名額也很有,有興趣者請google「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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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是人想的,總是可以試試看。以我所知,就去申請個野雞研究所來唸,
就可以留停好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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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7/2018 14: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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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沒有人願意走到這一步。但如果被逼到退無可退,那只好背水一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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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是最笨的事情。申訴不但對長官毫髮無傷,反而讓申訴人自己從此黑到發紫,
在機關裏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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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7/2018 22: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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