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剛報到的2~3天原單位還在辦理離職期間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小刀)時間7年前 (2018/12/03 18:14), 7年前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我們公司1月可以領6個月年終,但必須做到月底,可是月底前就要到機關報到 這樣子算是兼職嗎?因為我知道受訓未合格應該不算公務員 而且原單位已訂出明確時間,只是還在離職期間而已 是不是不算“ 公務員兼職 ”呢? 再來,若真的算兼職,規定的出處在哪,因為我想知道罰則的規定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P58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05.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3832064.A.AC4.html

12/03 18:21, 7年前 , 1F
應該算
12/03 18:21, 1F

12/03 18:22, 7年前 , 2F
還是12/31上午原公司離職 下午去報到 不知可行嗎
12/03 18:22, 2F
重點是要工作到年底 如果報到是訂在年底前 那一樣領不到呀

12/03 18:30, 7年前 , 3F
未看先猜銓敘部的回答:你還不能享公務員的權利,但是
12/03 18:30, 3F

12/03 18:30, 7年前 , 4F
你得盡公務員的義務唷!
12/03 18:30, 4F

12/03 18:44, 7年前 , 5F
可申請延後報到,增額的公文裡有寫,重大事由可申請。
12/03 18:44, 5F
但是那個不在不可 抗力的事由裡也可以嗎? [1m推 shomin5566: 看能不能提證明(? 12/03 19:2 甚麼證明呢? [1m推 zhangzheng: 你可以離職日寫你報到日當天 12/03 21:3 ※ 編輯: chris1 (118.169.166.89), 12/03/2018 21:41:45

12/03 21:39, 7年前 , 6F
重大事由?
12/03 21:39, 6F
※ 編輯: chris1 (118.169.166.89), 12/03/2018 21:43:13

12/04 04:31, 7年前 , 7F
如果是今年增額 12/18才分發 公文隔天才拿到的話 起算
12/04 04:31, 7F

12/04 04:31, 7年前 , 8F
十日內要報到是12/29遇假日看看人事可不可以讓你12/31
12/04 04:31, 8F

12/04 04:31, 7年前 , 9F
報到
12/04 04:31, 9F

12/04 04:32, 7年前 , 10F
不對12/31放假 一月初報到
12/04 04:32, 10F

12/04 08:19, 7年前 , 11F
我覺得有申請有機會,像是自己主導的案子1月初才結束之類的
12/04 08:19, 11F

12/04 08:19, 7年前 , 12F
,差個幾天,機關也不至於不准。
12/04 08:19, 12F
文章代碼(AID): #1S1G80h4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S1G80h4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