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辦公文的一些小缺失影響是否很大?
※ 引述《kyoiku (生死間有大恐怖)》之銘言
: 「狀況1」
: 中央來文主旨寫請於文到5日內確認並函復,
: 但是案情確認後簽上去到發文真的很趕......
: 假設不小心延遲一日後才回復,
: 承辦人之後會不會有甚麼潛在的懲處?
不會有懲處
這種情況就直批
: 「狀況2」
: 會勘紀錄忘了發......
: 假設會勘完後因為主管太忙,
: 會勘紀錄送上去之後他似乎看完之後就忘了,
: 承辦也沒有去追主管,所以沒發文給會勘機關,
: 雖然不是甚麼重要的案,之後會否有潛在的處罰?
不會
用二層或三層決發文
: 「狀況3」
: 上簽給鈞長回來後須讓長官及科長蓋複閱章,
: 因為是簽稿並陳又趕著當日下班前發文,
: 所以下午拿到簽之後沒有複閱(長官不在)就立馬發文歸檔了......
: 這樣的缺失會不會日後有甚麼危險,ORZ
: 3Q
不會
檔管會叫你補蓋
----
Sent from BePTT on my OPPO R7s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6.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74576066.A.F4C.html
→
11/25 17:46,
6年前
, 1F
11/25 17:46, 1F
→
11/25 17:46,
6年前
, 2F
11/25 17:46,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58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