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商調,事求人指引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zirconium)時間5年前 (2020/04/11 13:04), 5年前編輯推噓31(3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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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想投事求人了,早一點讓原機關的主管知道,後續作業都會比較好進行。 分手也許就是這麼一回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往往不是因為某些具體原因而斷絕。即使表 面上有某些具體原因,其實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事後牽強附會找接藉口搪塞。 如果彼此的心沒有分開,當可能發生導致彼此關係斷絕事態時,某一方就會主動修復。之 所以沒有人主動修復,就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了。<東野圭吾_解憂雜貨店> 事求人網路上開缺,找真的面試上願意去的。 蒐集情報管道夠多的話,則事先問這個缺適不適合自己。 商調從事求人投遞履歷資料後開始,一個經過自我審慎評估後的開始。 小人物最有效率也最能被接受的應徵動機是「家庭因素」 每個人其實都有千百個家庭因素可以寫 女朋友、老婆、小孩、父母、小三或同性戀自己認真想一個吧~ 大人物才有家庭因素以外的原因,但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商調案了 想好一個簡單好懂的家庭因素作為面試與後續商調函到原機關時的說明 審慎的開始最重要的是應徵動機了 ------------------------- 文件準備: (各單位通用) 1.公務人員履歷表,人事服務網有提供資料彙整服務,只是簡要自述要自己寫。 https://ecpa.dgpa.gov.tw/ 2.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這些屬於個人的重要文件資料,平常就應該收整妥當。 (可有可無的加分文件) 簡要自傳 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 ------------------------- 等待面試通知:(慣例事求人公告結束後1週內) 對需用機關來說,面試人員是花費成本的。 所以當需用機關通知面試時候,可以假設需用機關是對你有興趣的。 建議面試談話內容應包含: 1.面試開場簡單自我介紹(現職工作內容、應徵動機) 2.提問需用機關職缺工作內容 3.提問需用機關預計過調人的時間 需用機關會開缺 大致上跟你想調離原機關的狀況類似 所以不用太期待進入新單位以後,你在工作上的問題會有所改善 畢竟是有人成功調離需用機關,然後出缺,然後你過來投遞職缺 成功調離需用機關的人是小人物,你也是個小人物 小人物在現職工作表現上本來就不受期待 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 面試結果:(慣例面試結束後1週內發商調函) 不通知的話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真心想調離原機關的話, 多投幾個事求人缺是必要的作法。 有通知的話直接請需用機關送商調函過來, 商調函才是真正代表需用機關願意錄用你的意志。 商調函到來後,如果你對原機關是個有利用價值的人,會跑得不順利,這時候請堅定自己 想離開的心情,陪他耗下去,會有很多形式的過程,但那僅僅是形式,實證部分是你的心 已經不在原機關了。 也許是自己沒讓原機關主管確認「你的心已經不在原機關」這件事, 所以商調函跑得不順利。 但是要讓原機關主管們確認「你的心已經不在原機關」這件事,有時候真的很困難。 總之商調函到來後,工作目標是確定原機關主管與需用機關主管「有共識的過調時間」 「有共識的過調時間」這點務必謹慎確認雙邊機關主管意思 有可能原機關告知需用機關同意過調的時間拖太久,導致整個商調作業失敗的狀況 這時候只好重新再跑一次商調作業 重新再從外面搞一張商調函送給原機關 讓原機關主管真得確認你是真心想離開 (原機關回復商調函也許會拖到公文逾期,但這個逾期無所謂。慣例上同意過調時間為原 機關回復商調函時間最多加1個月,超過的話就要積極協商,我的第一張商調函在這節點 上失敗的。) 整個商調過程,重要的還是自己的意志吧 意志展現需要時間證明它的存在 堅定自己的意志,整個小人物的商調過程其實只是在考驗這件事情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56.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6581450.A.D13.html

04/11 14:40, 5年前 , 1F
商調最難的地方還是有些小人喜歡刁難小人物的去留
04/11 14:40, 1F

04/11 15:03, 5年前 , 2F
為什麼要早一點讓主管知道 知道了還會同意你請假去面試?
04/11 15:03, 2F

04/11 15:06, 5年前 , 3F
請假可以先斬後奏
04/11 15:06, 3F

04/11 15:44, 5年前 , 4F
儍子才先跟主管說要去商調面試
04/11 15:44, 4F

04/11 15:55, 5年前 , 5F
我都是等到商調函在主管桌上 主管跑來問我再跟他說
04/11 15:55, 5F

04/11 15:59, 5年前 , 6F
調了第四個機關 三次商調函機關都同意 也沒被壓過時間
04/11 15:59, 6F

04/11 16:25, 5年前 , 7F
誰會先講啊... 私人企業也不可能先講啊
04/11 16:25, 7F

04/11 16:57, 5年前 , 8F
不懂為什麼要在還沒商調之前先講。
04/11 16:57, 8F

04/11 16:59, 5年前 , 9F
等商調文來了再講一點都不遲,一般正常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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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00, 5年前 , 10F
確定錄取才告訴單位 但要有可以說服的理由
04/11 17:00, 10F

04/11 17:00, 5年前 , 11F
就算現職機關同意過調也不是隔天立刻去新機關。
04/11 17:00, 11F

04/11 17:00, 5年前 , 12F
還沒確定錄取前勿打草驚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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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01, 5年前 , 13F
擋商調就擺爛狂請假阿 都那麼積歪了就不用客氣了
04/11 17:01, 13F

04/11 17:01, 5年前 , 14F
我只遇過鄉長換人,原本的主任秘書去別的公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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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02, 5年前 , 15F
商調文當天來立刻同意隔天過調。
04/11 17:02, 15F
商調之前先講感覺比較尊重原機關的主管 換句話說說,我在原機關還混得不錯 我是在原機關還混得不錯卻還想商調的人 一款米養百種人 我也不知道怎麼說我的想法了 正文就只是指引 每個人的條件不同 習慣的手法套路也不同 總之人生的道路終究是自己承擔的  僅供參考

04/11 17:34, 5年前 , 16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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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52, 5年前 , 17F
聽到好幾個商調沒先講,結果商調函被存查或回不同意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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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52, 5年前 , 18F
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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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1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2 條 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 第 2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 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商調是個人、原機關與需用機關三方面的事情。 在公職體系既然「法的意志」是這樣 建議還是照「法的意志」執行商調的事情 "商調之前先跟原單位主管講"

04/11 19:08, 5年前 , 19F
先講去面試結果沒上不就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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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10, 5年前 , 20F
錄取後,商調函還沒來時講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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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14, 5年前 , 21F
莫那溝|道出草前會跟日本人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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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14, 5年前 , 22F
莫納魯道 (剛跑出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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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15, 5年前 , 23F
沒事先講機關不同意的例子,確定有事先講就會同意嗎?
04/11 19:15, 23F

04/11 19:41, 5年前 , 24F
少數情況是可以先講,比如返鄉,其他不建議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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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45, 5年前 , 25F
商調前先講也太…,好笑。
04/11 19:45, 25F

04/11 20:31, 5年前 , 26F
「法的意志」裡面到底哪裡寫要跟原單位主管講?
04/11 20:31, 26F

04/11 20:32, 5年前 , 27F
對方機關發商調文來現在的機關就符合法規了。
04/11 20:32, 27F

04/11 20:52, 5年前 , 28F
而且我也不是很認同你以家庭因素為商調理由為主,若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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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0:52, 5年前 , 29F
此,同樣台北人在同行政區調不同機關不說永遠沒機會?
04/11 20:52, 29F

04/11 21:04, 5年前 , 30F
基本上商調不會先講...但其他部分算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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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05, 5年前 , 31F
而且任用法商調一條根本就沒有所謂要先跟主管講 不要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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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07, 5年前 , 32F
解釋 而且這一條的主體只有原機關跟對方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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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意志」算是我的個人解讀啦 公務機關也待一段時間了,一些在歐威爾著作 1984 提過的概念 其實公務行政實務上還真的滿實用的 畢竟當時的歐威爾也是一名公務人員 這種經典老作品 總會讓人驚嘆 我們跟上世紀的人 是活得如此相像 雙想(Doublethink) 知與不知,知道全部真實情況而卻扯些滴水不漏的謊話,同時持兩種互相抵消的觀點,明 知它們互相矛盾而仍都相信,用邏輯來反邏輯,一邊表示擁護道德一邊又否定道德,一邊 相信民主是辦不到的一邊又相信黨是民主的捍衛者,忘掉一切必須忘掉的東西而又在需要 的時候想起它來,然後又馬上忘掉它,而尤其是,把這樣的做法應用到做法本身上面—— 這可謂絕妙透頂了:有意識地進入無意識,而後又並不意識到你剛才完成的催眠。即使要 了解「雙重思想」的含義你也得使用雙重思想。

04/11 21:12, 5年前 , 33F
感謝分享
04/11 21:12, 33F

04/11 22:17, 5年前 , 34F
應徵要跟原機關主管報告? 報告時點為何? 主管層級為何?
04/11 22:17, 34F

04/11 22:18, 5年前 , 35F
如果有人耍賤用小手段整人, 該如何防範? 該如何救濟?
04/11 22:18, 35F

04/11 22:19, 5年前 , 36F
主管知道後是否應該保密? 可否宣揚? 某某人去某處應徵?
04/11 22:19,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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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28, 5年前 , 100F
還免費追劇 原來是個盜版仔 嘔嘔嘔
04/12 18:28, 100F

04/12 18:30, 5年前 , 101F
遇到沒品的主管,怎麼"展現意志"都沒用,一方面擋商調,
04/12 18:30, 101F

04/12 18:31, 5年前 , 102F
一方面跟你說因為你要商調,無心在工作,所以年年都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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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31, 5年前 , 103F
BOOKWORM?
04/12 18:31, 103F
其實Google大神找都有 只是要有過去看過的印象才知道可以怎麼用

04/12 18:31, 5年前 , 104F
吃乙也是應該的
04/12 18:31, 104F

04/12 18:33, 5年前 , 105F
我還真的照某樓的建議a了原po的文章,嗯。
04/12 18:33, 105F

04/12 18:35, 5年前 , 106F
a了+1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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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37, 5年前 , 107F
一般人覺得指引是不是等於經驗分享,我想大家心裡都有答
04/12 18:37, 107F

04/12 18:37, 5年前 , 108F
案,語言是多數人共識認同形成的東西,不是個人自行定義
04/12 18:37, 108F
你似乎不知道真理部 多數人共識認同形成的東西 = 普遍意志 個人自行定義 = 個人意志 把意志當作是一個向量 當向量彼此成正交狀態時,內積為零,代表無共識 在隨機方式要實現一個真的為零的兩向量內積,機率趨近於零 但是刻意方式要製作出真的為零的兩向量內積 可以參考幾何原本的正交作圖法(這個國中數學課本有) 我想我的個人意志是沒有完整被收編入普遍意志 我可以刻意做出與普遍意志的向量內積是完美的等於零的個人意志 週末愉快,明天又要去101室上班惹~ ※ 編輯: zirconium (114.41.39.56 臺灣), 04/12/2020 19:16:56

04/12 19:21, 5年前 , 109F
你講這些不會改變一般人對經驗分享和指引這2個詞定義的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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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21, 5年前 , 110F
知,個人的經驗不可能適用於所有的情況,套上指引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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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22, 5年前 , 111F
就是可能會誤導,除非文章的內容能比較全面地考慮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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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22, 5年前 , 112F
多數人可能面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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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29, 5年前 , 113F
感謝分享
04/12 19:29, 113F

04/12 19:38, 5年前 , 114F
講不過人 就要開始人身攻擊嗎 你還是在貼一些言之無物
04/12 19:38, 114F

04/12 19:38, 5年前 , 115F
的文章好了 真的很會講理 你多講講
04/12 19:38, 115F

04/12 19:48, 5年前 , 116F
等我有靈感再貼,記得捧場喔
04/12 19:48, 116F

04/12 21:00, 5年前 , 117F
你的文體文青梗度100%
04/12 21:00, 117F

04/12 21:03, 5年前 , 118F
真的超愛講理耶XD 政府機關奇人真多
04/12 21:03, 118F

04/12 21:06, 5年前 , 119F
週末沒出門,免費追劇平台被封,無聊打廢文。我想應該
04/12 21:06, 119F

04/12 21:06, 5年前 , 120F
去開個Netflix了
04/12 21:06, 120F

04/12 21:32, 5年前 , 121F
你回的那些我看不太懂, 不過可以回應一下我的問題嗎?
04/12 21:32, 121F

04/12 21:34, 5年前 , 122F
我的問題應該算是很明白易懂, 依據何法在何時向誰報告?
04/12 21:34, 122F

04/12 21:36, 5年前 , 123F
遭受不利益應如何救濟? 主管是否應保密? 違反保密的責任?
04/12 21:36, 123F
商調是唯心論的過程,沒有明確的唯物論法規與救濟程序。 自己想辦法吧

04/12 21:59, 5年前 , 124F
掉書袋
04/12 21:59, 124F

04/12 22:31, 5年前 , 125F
a了一下,還是補噓好了
04/12 22:31, 125F
※ 編輯: zirconium (42.76.195.184 臺灣), 04/13/2020 11:14:22

04/13 13:39, 5年前 , 126F
居然敢叫班主任自己想辦法 = =
04/13 13:39, 126F

04/13 13:47, 5年前 , 127F
法律上又沒有要當事人商調前要先知會長官的義務...
04/13 13:47, 127F

04/13 13:48, 5年前 , 128F
雖然我是有先講啦 但我在小學校 少一個人會有差
04/13 13:48, 128F

04/14 01:09, 5年前 , 129F
怕人家不知道你有看書哦?
04/14 01:09, 129F

05/18 22:59, 5年前 , 130F
早一點讓機關知道這種高調作法,八九不離十是你想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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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22:59, 5年前 , 131F
告天下:「我要準備商調,不要給我工作,因為給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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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22:59, 5年前 , 132F
作我也不會放在心上。」 這些都是自私不負責任擺爛
05/18 22:59, 132F

05/18 22:59, 5年前 , 133F
的心態,如果曾經有人勸你反而沒有害你,那是給你機
05/18 22:59, 133F

05/18 23:00, 5年前 , 134F
會,你沒把握機會,就算成功調走了,日子也未必好過
05/18 23:00, 134F

05/18 23:00, 5年前 , 135F
,實力好不擅於使用也是浪費。
05/18 23:00, 135F
文章代碼(AID): #1UaK_AqJ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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