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停期間參與職缺面試,成功錄用後的程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ira66666)時間8小時前 (2025/07/01 02:29), 2小時前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2人參與, 3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原認為需要提早復職後等待商調,但新單位卻說希望離職後去新單位報到。 請問: 一、提早復職後商調/離職後新單位報到(從社勞到教育),兩種程序上對年休假(目前 已有21天假了)、官職等(現薦7)、薪點(430點)是否會與原職有差異? 二、另年資部分是否可合併留停前的工作年資呢? 謝謝人事先進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95.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51308150.A.D91.html

07/01 06:58, 3小時前 , 1F
除非原單位不放人
07/01 06:58, 1F
不放就只能用離職再任囉

07/01 07:07, 3小時前 , 2F
題外哈拉,感覺新機關蠻缺人,小心跳入另一個火坑
07/01 07:07, 2F
也許是火炕跳火炕 但我真的受不了目前火坑了 願離開後可遇好人好事….

07/01 07:09, 3小時前 , 3F
離職有風險離職日要和到職日同一天,可以G搜一下,但
07/01 07:09, 3F

07/01 07:10, 3小時前 , 4F
商調也要舊機關同意,尤其留停復職商調,長官肚量?
07/01 07:10, 4F

07/01 07:12, 3小時前 , 5F
同職組,只要(商調/離職)順利銜接,都以430送審
07/01 07:12, 5F

07/01 07:13, 3小時前 , 6F
新職務應該是567或67或單7吧?如果降調就不同…
07/01 07:13, 6F

07/01 07:21, 3小時前 , 7F
搜「辭職再任人員篇」(人事行政總處),第2頁
07/01 07:21, 7F

07/01 07:22, 3小時前 , 8F
新機關是否報經分發機關同意?(任用非現職人員)
07/01 07:22, 8F
謝謝先進! ※ 編輯: mira66666 (180.176.95.189 臺灣), 07/01/2025 07:44:15 ※ 編輯: mira66666 (180.176.95.189 臺灣), 07/01/2025 07:45:57
文章代碼(AID): #1eOjTssH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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