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接受非主管業務的廠商招待 會被檢警約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崩世光景)時間1月前 (2026/03/13 18:58), 編輯推噓10(10011)
留言21則, 15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是這樣啦 小弟的長輩在中央某部會當主管 (不是國營事業管理司) 有次因為私人需要 跟某國營事業買東西 結果那個國營事業的窗口不知道是不是看在他是鈞部長官的份上 原價420萬元未稅 直接算他208萬元 一口氣打對折還有找 如果成交的話 這位長輩會被檢警調找去喝茶嗎 GPT說 ----------- 最核心的是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如果這個半價不是公開促銷、員工價或任何符合條件 者都可取得的標準價格,而是因為「你是部會政務官」才特別給你,則折讓差額本身就可能 被認定為「其他不正利益」。若檢方認為這個利益是為了你的職務上行為而給,通常會先看 《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或相對應的《刑法》第 121 條;若認為是為了 讓你做出違背職務的行為,則會往《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或《刑法》第 122 條第 1、2 項看。你是政務官,原則上屬刑法上公務員範圍,這一點不會把你排除在外 。 第二個可能罪名是圖利罪。若你對該國營事業或其業務具有主管、監督、核定、協調、預算 或政策影響權,且你明知違反法令或對外有效的一般規範,仍直接或間接讓自己取得這個不 法利益,就可能碰到《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5 款;若檢方走一般刑法路線 ,則會看《刑法》第 131 條。這個罪名的重點不是「買到便宜」本身,而是是否在你主管或 可利用職權影響的事務上,明知違法地圖自己利益。 另外,雖然你問的是「罪名」,但仍要提醒:若你之後還參與與該國營事業有關的公務處理 ,還可能衍生利益衝突迴避問題;這通常先是行政法與懲戒問題,但也會強化檢調對前述貪 瀆罪名的懷疑。廉政倫理規範也明確禁止公務員收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財物利益。 ----------- 真的假的啊 在線急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66.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73399505.A.954.html

03/13 19:54, 1月前 , 1F
貪污治罪條例,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罪
03/13 19:54, 1F

03/13 19:57, 1月前 , 2F
我懷疑你在臭但是我沒證據
03/13 19:57, 2F

03/13 20:02, 1月前 , 3F
簡任以上不適用XD
03/13 20:02, 3F

03/13 20:17, 1月前 , 4F
要看有沒有黨證嘿~
03/13 20:17, 4F

03/13 20:18, 1月前 , 5F
懷疑+1XD
03/13 20:18, 5F

03/13 20:29, 1月前 , 6F
查無不法不必去查
03/13 20:29, 6F

03/13 21:36, 1月前 , 7F
有黨證不用擔心
03/13 21:36, 7F

03/13 22:26, 1月前 , 8F
你可以去地檢署告發呀,然後大概會吃誣告罪
03/13 22:26, 8F

03/13 22:26, 1月前 , 9F
有騎飛輪還可以喊政治迫害
03/13 22:26, 9F

03/13 23:36, 1月前 , 10F
要討論有沒有罪以前,要先問檢察官會不會去辦
03/13 23:36, 10F

03/13 23:52, 1月前 , 11F
XDDD
03/13 23:52, 11F

03/14 01:08, 1月前 , 12F
隔壁洗地的說廠商都沒意見了,就你毛最多。一般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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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08, 1月前 , 13F
案件廠商真的都沒意見,但會被認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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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08, 1月前 , 14F
舉個旋轉門的實例,他是主管機關的主管,所以由非旋
03/14 01:08, 14F

03/14 01:08, 1月前 , 15F
轉門主管機關銓敘部的人事總處直接宣告未違反旋轉門
03/14 01:08, 15F

03/14 01:08, 1月前 , 16F
03/14 01:08, 16F

03/14 07:06, 1月前 , 17F
blackCoal 我是幫我家長輩來請益欸 要告發什麼?我
03/14 07:06, 17F

03/14 07:06, 1月前 , 18F
不懂,大義滅親嗎
03/14 07:06, 18F

03/14 14:41, 1月前 , 19F
顏色對就沒關係
03/14 14:41, 19F

03/14 14:53, 1月前 , 20F
顏色對真的就沒關係,地檢有可能搞自己老闆嗎?想太
03/14 14:53, 20F

03/14 14:53, 1月前 , 21F
03/14 14:53, 21F
文章代碼(AID): #1fi-tHbK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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