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為已下市的股票無法申請低收?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鐵牛哥哥)時間17年前 (2008/12/24 01:3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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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ghthearted (隨遇)》之銘言: : 是行政問題還是法規缺失? : 案主在十多年前有股票帳戶,但為其他親戚運用 : 依當時的股票市值案主的財產超過申請標準,發現後變賣 : 但有些是已下市無法變賣的 還不簡單,將這些股票從集保庫存那邊領出來, 然後將這些東西賣給他親戚, 接下來讓他親戚去登記股東就好了。 下市下櫃的股票只是不能在集中市場上買賣, 但投資人之間是可以互賣的,價值多寡看雙方自己決定。 都已經壁紙化的東西,說賣個一兩千也不會被課多少稅吧。 -- 如果對方真的是很困難的家庭,設法推一把吧, 法律是看人玩的,該環評的東西都可以合法搞成不用環評, 不過就是很簡單的下市股票的問題,依法辦理也是三兩下就過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87.151 ※ 編輯: tieniu 來自: 218.163.187.151 (12/24 01:41) ※ 編輯: tieniu 來自: 218.163.187.151 (12/24 01:43)

12/24 01:52, , 1F
收到,謝謝回應
12/24 01:52, 1F
文章代碼(AID): #19KI7HXS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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