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簽5年合約就資遣?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04/25 17:1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irenenige (踢踢牙:))》之銘言: : 公司的同事當初和我是同時期進來, : 當初我們都是應徵採購, : 公司在今年決定開發第二事業, : 於是把我同事調過去國貿業務部門, : 老闆說會把畢生絕學交給我同事, : 所以就拿了合約書叫我同事簽, : 合約內容--> http://imgbox.com/gallery/edit/lBdw9iEn4e/1cssXRYE0TRCvTd8 : 然後沒有簽約金,每個月業務獎金3000元, : 年終是保障1.5個月,加上第二事業淨損益的6% : *合約第一條是指若未滿五年離職 : 每個月的業務獎金3000和年終的淨損益6%要全數退回 : 我同事評估過後認為這張合約很不合理 : 因此不願意簽, : 老闆就和她說這樣公司沒有她的 位置,要資遣她 : 我想請問公司這樣的做法是否合裡?有沒有觸法呢? : 如果是這樣的話對勞工不是一點保障也沒有嗎 : 謝謝!! 要影印時,教公司負責的秘書小姐 (就是晚上幹老闆那個) 順便註明這是要從上班第一天起,不然不錄取 然後呢? 幹,做到想走時就走阿 雇用契約是違法契約,就像賭債不是債,管他去死 另外,很多公司立的約,基本上只限制你自提離職 若真不爽作? 電腦打開,wow灌上去,天天玩他八小時啊! 當時他辭退你還要付你一筆離職金,國家還順便要給你六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4.180
文章代碼(AID): #1Fby2eyE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Fby2eyE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