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可以檢舉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把你嚇得肚子歪歪的)時間13年前 (2012/10/15 10:04),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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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個月到一家小型廣告公司上班做設計 做了九天覺得不適合提了離職 薪水老板說這個月匯 當初談21K 一個月工作天24天(隔週休) 有加班費 他給我的薪水卻是21K/30天 X 9天= 一天七百塊(工時超過十小時) 時薪不到七十元 且跟我說試用期沒有加班費 我當初上班他並沒幫我保勞健保 請問過了一個月 勞健保這個還可以檢舉嗎 那時候我要走另一個比我早去一個禮拜的女生 也還沒有保 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0.223

10/15 10:17, , 1F
妳做9天有含假日嗎? 妳們員工數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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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0:58, , 2F
不含假日 有休到一天禮拜天 那時加我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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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內都可以檢舉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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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總員工數如果少於5好像不同 可以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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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1:58, , 5F
我是指勞保部分 健保印象中是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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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7, , 6F
直接填申訴單~不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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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UsyIL_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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