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剩一週離職,主管未找人交接已刪文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Why so serious?)時間13年前 (2013/02/18 09:20),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目前我遇到了一個必須請教大家意見的困擾 本身職位是MIS 在1月23時已經向主管寄出離職信 並已有主管讀取電子記錄證據 與董事長及總經理 經理三人間也有面談過 均表示理解並同意我離職 且對信中預告離職日無異議(面談無錄音) 在此公司就職年資為10個月 但因職務關係故我以一個月為預告離職期 但到現在連個交接人都還沒來 我的想法是在本週持續做出交接文件及流程說明文件 並以電子郵件寄出保存記錄 以證明我有交接的誠意及事證 並延後至2/27再走 因在一月初已找到工作 且對方表示希望我好好交接 所以願意等我一個月 但因目前公司的觀察及歷年來公司離職的故事 我可能拿不到離職證明 勞健保轉出單 而這兩樣都是新公司報到時要求繳交的 不太想要再打去新公司要求對方再延後我的報到日期 畢竟人家等了這麼久 就勞基法來說 我還有那些須要做到的義務呢? 畢竟他們好像很愛寄存證信函 我想在法理來說 最好要都站的住腳 也不想要影響到新公司報到 要怎麼做才能不要太傷和氣又能交接呢?先謝謝大家了 (我知道有時候某些人事物做太絕對自己並不是最佳解 只能看看還有什麼方法可以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35.180

02/18 09:36, , 1F
就跟你的公司說最晚幾號一定要走即可
02/18 09:36, 1F

02/18 09:36, , 2F
你該做得都有做了,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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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39, , 3F
離職證明不是一定要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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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39, , 4F
至於勞健保轉出單沒拿到只是讓作業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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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40, , 5F
跟新公司稍微交代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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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5:50, , 6F
直接跟人事要吧,不給,你也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人事啊XD
02/18 15:50, 6F

02/18 15:53, , 7F
有提出離職預告 就不關你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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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5:53, , 8F
時間一到就走人,交接的文件弄好後交給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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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5:56, , 9F
可以在準備好交接文件後,再向主管當面詢問~
02/18 15:56, 9F
文章代碼(AID): #1H8O7ikb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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