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選擇加班費還是補休?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鐵拳再起)時間13年前 (2013/03/27 08:02), 編輯推噓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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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g2020 (12)》之銘言: : 今天主管找我談薪資結構,有兩個方案可選擇 : 方案一 : 底薪19047+1500(全勤)+a(不知名的項目)=30K 假設公司很有良心 全照勞基法 假日不玩文字遊戲給你2倍薪資 主管不會用些手段不讓你簽加班單 1.敢送加班單來就故意噹罵你其他事情 明示你我討厭簽加班單 2.每天加班單要下午3點前送簽 隔天要寫加班報告 主管常常不在找不到人簽 加班報告很繁瑣 還要被檢視+批鬥+大筆一揮砍掉 19047/30天/8小時=79時薪 (無條件捨去) 勞基法前2小時x1.33倍=105 >2小時候x1.66倍=131 1.每天加班加到死 都到10點 105+105+131+131=472 一個月算20天每天晚上10點下班你才多賺9440 2.每個月抽2天假日都來上班 薪資2倍79x2倍x2天=2528 以上的工時 你的肝很快就壞掉了 所得等於19047+9440(平日20天操到10點)+2528(2天假日來上班)=31015 這是什麼日子啊?? 這樣的所得 還要建立在公司有良心+主管有良心不耍手段上喔~~ 隨便看也知道要選哪個 : 有加班費 : 方案二 : 30K的全薪外加全勤1500 : 沒加班費有補休 : 剛進去這間公司才第二天,不知道常不常加班... : 主管是有提到另一個採購的薪資結構是方案二 : 有說他加到9點左右,因為之前的公司太常加班了 : 所以我進這間公司時就決定讓自己盡量不要加班 : 今天主管突然提起這件事該怎麼選擇才好? : 雖然還沒開心的,因為現在已經沒有幾間公司有加班費這檔事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64.23 ※ 編輯: RAVANA 來自: 119.14.64.23 (03/27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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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前面是30天,後面又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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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想瞭解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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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要用全薪算而不是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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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30天是月薪制勞工計算日薪的方法,後面20天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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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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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是從底薪算 我們公司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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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a只要不是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項目就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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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隨便用個名義就能規避,要檢舉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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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是按"工資",樓上的詳細薪資結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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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但如有違法就看你自己要不要爭取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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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看那"其他項目"到底是不是經常性給與,當然如果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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粹是業績獎金和紅利就不算在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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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沒有違法..大概都是津貼+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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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也有很多種,像伙食津貼要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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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那所謂津貼是否固定每個月都給與固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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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勤獎金雖然請假就拿不到但也算經常性給與的部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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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也計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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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23:39, , 18F
你很常幹這些垃圾事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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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KZS021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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