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離職後請員工簽"保密條約"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擲笅才是真正雲端運算)時間12年前 (2013/07/28 19:0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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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emifasola ()》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之前公司有個資深老員工~ : 待了快十五年吧~最近交接完要離職了, : 我們家老闆為了答謝他請大家吃飯歡送她, : 還送了她一台筆電,之後... ~~~~~~~~~~~~~~ : 當老員工要跟公司要離職證明時,老闆要她簽一張 : "保密切結書"...在我的想法來說,在商言商... : 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內心的os) : 但是其他同事竊竊私語的再說~老闆這樣也太傷人了~ : 怎樣怎樣~(我也就笑笑著沒回應甚麼) : 各位大大的看法是甚麼呢? 原本第一個反應是這張保密切結書是無效的,要簽也該簽競業協定, 因為雙方一旦不存在雇傭關係的話,守密義務什麼的都是屁 但後來回頭一看,「收了人家一台筆電」是有可能被主張「有收取報酬」的 所以該保密切結書會產生契約關係,而且上面搞不好「沒註明期限」 也就是該離職員工就算10年、15年後才將該公司業務祕密外洩,都有可能構成背信罪 - 免費的最貴,這句話真的一點沒錯 -- 南雲:「資本家的夢想是什麼?」 後藤:「不支薪的員工」 《ゆうき まさみ 機動警察パトレイバー (6) (小学館文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24.191

07/28 23:34, , 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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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36, , 2F
可是筆電是老闆自願送的,似乎跟簽保密條約是無法成
07/28 23:36, 2F

07/28 23:37, , 3F
立的??他並沒註明說是簽保密條約的報酬!
07/28 23:37, 3F

08/03 01:36, , 4F
你相信人性本善是好事,但離職不要留手尾
08/03 01:36, 4F
文章代碼(AID): #1HzFjt3f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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