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要求1/2不要上班 要怎麼做比較保障?
※ 引述《aminyoyo (幸福了 然後呢)》之銘言:
: 我主管(以下稱公主)今天下班前很不悅的說
: 我態度不佳配合度低工作無法完成還造成重大過失
: 烙下狠話說:1/2我不要再看到你了
: 先說明,
: 態度不佳:因為公主覺得我跟別同事和和氣氣和公主卻語氣冷淡
: 配合度低:常常在忙的時候要求立馬完成他們加進來的事,
: 如果先忙自己的事,公主和同部份的美工就會非常的不高興。
: 工作無法完成:剛報到時下班前一個小時丟兩三個小時才會完成的事
: 我還是乖乖完成,但兩三次他們說很急馬上要卻準時先下班走人時
: 我就不在覺得事情真的有那麼急了,所以份內工作做完我就準時打卡下班
: 所以如果下班前十分鐘才丟給我下班前一定無法完成的工作
: 我一定隔天在他說很急的時間內盡快完成。
: 公主表示,公司是『打卡責任制』所以不管什麼時間丟多少工作我都應該
: 要當天完成。
: 重大過失:
: 我是網購部門,所以每天都要注意上架的數量
: 但一開始並沒有要求我要負責看數量,只有告知:「有量就上,沒量就下」
: 因為公主很喜歡把數量全補上,但實際上我們也有門市在賣,所以常造成超賣
: 所以我都補的很謹慎,但也因此公主常說我都沒有把量補齊所以業績才會減少
: 因為系統要求數量為0要下架,所以我照系統走
: 結果公主抱怨我這樣的做法造成他的麻煩 所以要求就算數量剩0也不能下架
: 我照作了 結果網購平台覺得我們沒有跟他們步驟,所以逞罰性的把所有商品都下架
: 讓客人不能買。
: 公主為此爆氣覺得是我造成這個問題。
: 但網購平台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曾經作過一次清倉活動結果有一半以上無法出貨
: 而無法出貨原因也是因為公主超量上架造成超賣,但卻還是把責任全推給他自己以外的人
: 包括出貨人員、倉管、系統、會計和負責抓訂單的我。
: 今天下班前叫我下班後就不要再來上班了
: 我說那麻煩給我資遣費,他就提以上四點所以不能給我資遣費
: 我於是再說了第二次,我一樣還是要資遣費。他就再提以上四點
: 剛好下班時間到了,我東西收一收(全收),先講了一次:記得開非自願離職給我
: 公主沒回應肯定想裝屎,所以我再跟總公司會計說:我是跟你拿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 會計後來有問公主要怎麼開 但公主始終不正面回應
: 我想請問,像他這樣口頭叫我不要去了
: 我可以怎麼做是最有保障的
: 我是直接打電話給勞工局(勞委會?)提問並申訴後
: 再打去跟公司要求資遣 + 10天薪資 + 非自願離職證明?
: 還是我1/2一樣要去公司打卡照常上班?
: 一直到他拿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並同意給資遣費?
: 我到職近八個月未滿一年 資遣費雖不多 但還是想爭取看看。
: 另外他之前有一直又引導式的要我自己提離職,
: 第一次通電話時,我沒錄到音;第二次打skype我有拍下來;
: 第三次就今天直接叫我走但因為太突然所以我也來不及錄音
: 這樣我要怎麼提出是公司主動要求我離職的證明?
: 以上,謝謝~~~
: 先祝大家 新年快樂 ^^
一進公司美工就打算交代我做事
公主一來看到我就「呿」
接著就去抽走我的簽到卡丟給會計說薪水只算到12/31
再來又說有個資法我還一直碰公司電腦
我說我是來拿資遣證明他頭也不回的就跑去跟他爸(總經理)哭訴,我順便打電話到1999大聲聊勞資爭議如何申訴
總經理叫我進去“談談”沒想到也聊了一個小時
總經理意思是我如果不能配合工作就自主離職,若有心學習就再留下來,並不是主管叫我走就能成立,公司沒有在資遣人的!
(忘了先問大家如果是要求留下時應該怎麼應對 TAT)
最後我說:在這裡我很開心,而且還認識這麼多好同事,但我的主管已經直接下達「1/2我不要再看到你了」指令,我不覺得留下來在工作上有什麼幫助。
總經裡才說 讓我依比例支薪休假半個月找工作,內部寫離職證明,時間到後再補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希望好聚好散。
目前就是這樣,以上有錄音,還沒聽音質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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