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忍不到年後!我離職了..後續!惡劣的公司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0080)時間12年前 (2014/01/04 16:01), 編輯推噓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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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VANA (美國來的)》之銘言: : 要申訴甚麼?? 這給薪方式完全合法 不要再義和團浪費時間了 : 以後自己開公司 記得 對於可消耗性和可壓榨人員 頭尾兩個月都可以這樣算 : 完全合法 : 20000-19047=953績效獎金 看你不爽 績效很爛 扣光合法 : 19047/31=614日薪 : 614*21(實際上班日)=12894跟你領到的有幾十元的落差 : 但差不多就是這樣算了 完全合法 自己摸摸鼻子囉 : 不用浪費時間去告甚麼了 完全不怕 : 所以覺得自己是待在無良公司的 都要防止老闆會來這招合法扣薪 : 記得月初看到薪資落袋後 再閃電提離職 月初幾天就先病假事假一直請 : 玩這招你自己也比較不會虧那麼多 你的算法有問題吧? 你簽的是月薪制的契約,實領兩萬了不起勞健保從中扣一千二 你至少要拿到18800 而薪水部分有兩種 20000/30 or 31 = 667 or 645 兩種基數(這表示假日也是給薪的) 這樣那些給薪水的老闆可以壓低加班費 (1.33-->1.66-->2) 薪水比例應該是契約內明訂的數字去換算,不是實領到手扣到雜支之後的數字 所以計薪是用 這個月內在職的天數*667 or 645 而不是用一個月內上幾個工作天去換算的 計時,計日跟不定期契約領月薪的算法都不一樣 如果你要用月薪卻計日的話 就應該用 20000/22 = 909 這個基數才對 不要傻傻被騙了,把契約拿出來翻一翻看有沒有簽到甚麼陷阱才是正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5.151

01/04 16:5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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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7:08, , 2F
最主要 小公司哪會有契約 都是口頭約定舉證困難
01/04 17:08, 2F

01/04 17:52, , 3F
從來沒聽過進去公司工作前 有簽什麼契約的..又不是派遣
01/04 17:52, 3F
你去的是7-11或是一些服務業之類,沒有制度化的地方吧? 我除了要簽勞動契約外,還有保密協定跟智財規範,上面就明訂了公司章規 還有薪資結構等等 除非你只做過短期工讀,現在連長期工讀生(學校的約聘行政等)至少都要簽勞動契約

01/04 18:20, , 4F
樓上 小公司我是不知道 我在兩間銀行上班都有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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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host008 來自: 218.161.35.151 (01/04 18:47)

01/04 18:59, , 5F
原來如此 推回來^^
01/04 18:59, 5F

01/04 23:34, , 6F
就算沒簽契約,用勞基法最低薪資算,上30天班也不是那數字
01/04 23:34, 6F

01/05 00:43, , 7F
勞動契約是勞工的生命,即便沒簽用口頭告知的也算喔
01/05 00:43, 7F
文章代碼(AID): #1Inx_aXg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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