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班費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Lucie)時間12年前 (2014/05/27 20:04),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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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勞動節去展場幫忙加了一天班。 收到薪資條才發現加班費是月薪/31/8 = 時薪 * 8 問過勞動局,時薪的算法是 月薪 / 30 /8。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年6月26日 台勞動二字第0026202號函 認為「新制工時實施後,以「 月薪制」計酬之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時,其延時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至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究應如何計 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定。即原月薪給 付總額為二四○小時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仍得視為給付二四○小時之工資,其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據原公式 推算,並無不可;惟勞資雙方已就工資總額及計算內涵 重行約定者,應依新約定之內容推算之。」。 貼給人資的看,回我說:"員工守則第四章第1條已經規範單日工資計算方式,符合惟勞資雙方已就工資總額及計算 內涵重行約定者,應依新約定之內容推算之。" 勞動局的明明說月薪/30/8 是規定,只能優於這個條件,人資卻拿員工守則來壓。 真的是傻眼,重點是同事上個月一天假日加班費拿的是 時薪*8*2, 這個月開始改新制,還說只是之前給三倍現在給兩倍,又不違法,為什麼要另外通知。 真的是這樣嗎? 明明是外商制度卻越改越爛,人資真可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95.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01192252.A.9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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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解釋是三倍無誤 即是原本休假的薪資+當日出勤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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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解釋一直都是加倍 休假+當日出勤=2倍 超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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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外商的團體協約有無說明 我親戚的公司一直都是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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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換人資也是白癡亂凹 現在又想去動協約 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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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問問自己,假日加班只x1,你想去嗎?
05/27 23:5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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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也能解釋成2倍,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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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能使鬼推磨,假日只x1,我會想盡辦法假日不去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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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待過外商,平常x1.5,假日x2,只有慣台商會在那邊x1
05/28 00:0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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