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是否算非自願離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KIKI)時間11年前 (2015/02/06 19:08), 11年前編輯推噓7(7032)
留言39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ello! 我今天有PO在女版求助,後來salary板主建議我可以來這裡問問。 事情起因是這樣的, 在目前這家公司待了1年又7個月左右, 上個月從美國出差回來,月底領了年終和一月份的薪水。 今天跟老闆提出了離職,就做到2月底, 沒想到老闆開始數落我: 1. 去美國"享受"回來才要辭職,做人這樣是很現實的。 (他大概是怕國外客人知道這間公司流動率很高, 他不知道怎麼解釋) 2. 你都提離職了,就做到2/17號, 後面過年的假期你是沒資格享受薪水的。 其實出差時受了不少氣,現在聽到他的用字更讓我火上加火, 直接回他說依照勞基法,到月底我是可以領一個月的薪水的。 老闆就爆炸了,說這不是勞基法的問題, 是我個人本身這樣子做就不對,還要我寫聲明說做到2/17。 當然我還沒傻到寫出:"我自願做到2/17就離職", 一開始也是想說就好好做到月底,好聚好散, 但是老闆的態度和語氣一副 "你用公司錢去美國玩完就要拍拍屁股走人", 讓我忍不住想翻臉。 想先問問大家,我這樣算不算非自願離職? 因為爬文看到有人說,曾經勞工局的人說有提過離職, 就不算非自願離職? 另外,如果老闆硬要我寫聲明, 有哪些是特別要注意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20.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3220888.A.A3B.html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19:10:36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19:11:49

02/06 19:14, , 1F
他要你年前走就叫他資遣費拿出來
02/06 19:14, 1F

02/06 19:27, , 2F
很簡單啊 要你提早走就是資遣費+10日預告薪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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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9:27, , 3F
其他一切免談 你是說提月底走人 誰理他啊
02/06 19:27, 3F
本人XXX於104年2月6日)收到負責人OOO先生之要求 勞動契約至2月17日終止,因非本人意願要求離職 VVVVVVVVVVVVVVVVVVV (這邊感覺會被老闆砲?)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請貴司開立「非自願離職」以資證明, 並依勞基法給付資遣費以及10日的預告薪資。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19:31:37

02/06 19:28, , 4F
然後資遣記得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最近可以準備錄音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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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9:29, , 5F
把對談內容錄下來 以免到時扣住你薪水不發或少發之類
02/06 19:29, 5F
我今天已經有錄音了,但是我很傻的是, 前面跟他提過這與勞基法不符後,後面他開始狂碎念, 他又再要求我2/17就離職,我被氣到有回答好。 這樣算不算對我不利?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19:33:38

02/06 19:53, , 6F
你明天跟他說做到17號可以 但是要給資遣費和預告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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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9:54, , 7F
如果還是講不成 直接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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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9:57, , 8F
還有你在這公司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預告薪資是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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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9:58, , 9F
可以跟他說 如果不按規定來就投訴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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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9:59, , 10F
通常公司會知難而退 就讓你做到月底 申訴是最後的手段
02/06 19:59, 10F
現在想到剩下的日子可能會受到無盡的刁難, 真的是....心情瞬間很差 原本想說送自己一個最棒的生日禮物就是離職, 反而讓自己心情更糟。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20:02:10 我突然想到,是否可以到2/17號以前通通排特休? 不過我們公司沒有特休就是了......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20:17:12

02/06 20:45, , 11F
沒特休也要換成薪水給你 這也可以投訴...看你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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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0:50, , 12F
重點是:你提離職的紙本文件送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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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0:50, , 13F
送出的話,後面就慢慢談!沒送的話,就凹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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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是口頭辭職(有錄音),也有e-mail 沒有紙本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21:35:08

02/06 21:39, , 14F
有email就等於有紙本啦~你只能跟公司協議離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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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40, , 15F
喬到雙方都滿意的日期啊~不然無解~他也保證不會資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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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40, , 16F
不過既然你都去美國出差了,說真的,已經佔到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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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41, , 17F
出差費也不便宜,可以考慮照他希望的日期離職~
02/06 21:41, 17F

02/06 21:41, , 18F
不然以我在公司的立場,也可以凹你歸還機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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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42, , 19F
最後雙方都很難看......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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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42, , 20F
不過你要爭取最大權益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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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42, , 21F
端看你的想法,跟公司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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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態度就是: "我帶你出國見世面,每天給你台幣出差費一千多好啊 你享受完這些才要辭職??" 說實在的,我們出差也是很累, 因為老闆不會英文,所以從早上8點吃早餐開始, 到晚上大約九點晚餐結束(和客戶吃飯),我都感覺是在上班。 更別提老闆還會時不時讓你有想要甩手走人的討人厭態度。 如果老闆對待員工客氣又好溝通,我何必跟他糾結在這問題上?

02/06 23:31, , 22F
什麼 出差費不便宜 這個說法實在不可取, 出差不也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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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31, , 23F
工作?在台灣上班時間結束可以做自己的事情, 出差就硬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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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32, , 24F
被限制在當地; 真的出去玩也是花自己的錢!何來佔到好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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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32, , 25F
說嗎?y
02/06 23:32, 25F
還有時差要調適,我們回到台灣隔天馬上要上班, 下班後我撐不住,回家馬上倒頭就睡。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6/2015 23:43:08

02/06 23:57, , 26F
我在女版回你了,參考看看囉 ^^
02/06 23:57, 26F

02/07 00:05, , 27F
公司沒權力凹原PO歸還任何錢,原PO是去出差,本來就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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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0:06, , 28F
的一部分,公司有什麼立場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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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0:08, , 29F
基本上妳已經做到提前預告離職就完全合情合法了,他如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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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0:08, , 30F
妳提前走就請他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和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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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0:36, , 31F
別簽 拿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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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2:07, , 32F
你要是年前走真的違反勞基法....
02/07 02:07, 32F

02/07 02:09, , 33F
不過打電話申請調解 在離職前還是要來上班就是了
02/07 02:09, 33F
目前兩個方式: 1. 做到2/28,請公司開離職證明書 (只是這段期間可能會被刁難) 2. 做到2/17,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書 並且依勞基法給付資遣費+20天預告薪資+特休七天轉成新水 感覺星期一上班有場硬仗要打..面對三個老闆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0.240), 02/07/2015 22:28:53 話說我當初應徵進去的職位是國貿助理, 但是名片卻印"銷售業務",前同事的離職證明書上也是寫銷售業務, 請問這可以要求公司改嗎...

02/08 00:05, , 34F
公司幹嘛幫你改?
02/08 00:05, 34F
我爬文後發現職稱好像不是很重要, 那就算了QQ

02/08 02:00, , 35F
出差哪裡爽,又不是去玩,科科
02/08 02:00, 35F
※ 編輯: kiki318 (118.170.137.252), 02/08/2015 11:37:56

02/08 20:30, , 36F
出國完就離職,公司要求賠償是於法無據啦!
02/08 20:30, 36F

02/08 20:30, , 37F
但你保證下次找工作,你不用提供工作經驗?
02/08 20:30, 37F

02/08 20:30, , 38F
不用提供前主管聯絡方式?應徵的公司不會做調查?
02/08 20:30, 38F

02/08 20:32, , 39F
別說打給主管,連我都接過調查我前同事的電話......
02/08 20:32, 39F
文章代碼(AID): #1KrA2Oex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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