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FB貼文遲到扣錢紀錄可以告公司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4/11 23:06),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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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 我們的薪資結構是底薪+獎金+遲到扣款, 勞健保好像是保22K那個級距(公司全額負擔)。 我的薪資大約在 35K ~ 50K 浮動。 月工作時數大約 190 小時。 公司很顯然不是符合比例原則扣款。 但獎金這部分我不曉得到底算不算經常性薪資呢? 因為在安親班工作,如果人數超過一定量則一個人頭多加錢。 通常一年內大約有11個月或全年都會領到或多或少的人頭獎金。 我們是上下班打卡,但都要把事情處理完才能回去就是了。 ※ 引述《kisdd (累~)》之銘言: : 先看薪資結構:全薪=底薪+加給補助+獎金...etc : 底薪跟加給屬經常性薪資(油資、房租、證照阿..之類的) : 經常性的薪資,資方是不可以隨便扣款的。 : 獎金:若他是從你的獎金扣遲到的錢,那公司必須證明此獎金跟你的勞務所得無關係 : 而是看當月公司盈餘發給,屬非經常性給予,非固定領取。否則他不能這樣扣薪,因為 : 那是你的勞務所得屬經常性薪資的一部分。 : 若此獎金是你的業務獎金,是你銷售、努力工作所換來的獎金,原則上那就不能隨便扣。 : 但.....若是你的僱傭契約、公司管理辦法等等裡面有明文規定相關辦法 : 並且你是明知故犯,對方扣你的獎金不適當但不違反勞資雙方應對等的權利與義務 : 就算鬧到勞動局,最後只會和解,就算告上法院,你應該也是會輸,因為你沒有遵守 : 應準時上班的義務,公司假如都沒虧待你,且也有請你改善,但是你本身屢勸不改, : 那就...... : 到法院,法官才不會管你勞基法,法官判決是看民法、權利義務、合理性、正當性、適 : 法性...。以及你簽過名的契約與公司管理辦法....XD : 所以外面很多專業的勞資顧問律師,反而不是勞動局的公務員/勞檢員幫你處理,最多就 : 幫你開個協調會。 : 以上不完全正確,很多相關細節待高手回答。 -- 當思緒釐清 才發現當時的自己 真是 傻的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93.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0387194.A.4C8.html

04/11 23:08, , 1F
這樣看到管理規章跟契約才能判斷
04/11 23:08, 1F

04/11 23:08, , 2F
你們高薪低保無誤,你公司全額負擔,總的下來他還是省。
04/11 23:08, 2F

04/12 02:29, , 3F
沒有什麼管理規章和契約,就直接任職了
04/12 02:29, 3F

04/12 02:30, , 4F
薪資也是拿現金,薪資條簽完名後就被收走了
04/12 02:30, 4F

04/12 05:58, , 5F
看來你很想告,那就行動吧,畢竟這種事是告贏的人才有
04/12 05:58, 5F

04/12 05:58, , 6F
法院認證,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好!
04/12 05:58, 6F
文章代碼(AID): #1N2xrwJ8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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