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了孕婦權益該如何向勞檢處申訴(文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噴出總在被洗後)時間10年前 (2016/05/22 03:38), 10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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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jjr (暱稱很難想)》之銘言: : 公司屬於北中南約50人左右的私人公司 : 上下班不打卡,責任制,沒特休(請假不扣薪水)---》公司說較有人情 : 尚未懷孕前我對於沒特休請假不扣薪的有些不滿 : 但基本上只要公司不刻意刁難,尚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直到我懷上雙寶後就變了調 : 初期因身體不適(妊娠劇吐休30天,之後上班1~2天出現初期出血再休15天) : 醫生共開了兩次診斷證明書(30+15天)建議我臥床 : 我兩次請假都附給公司證明書,並告知要請[安胎假] 先說結果啦 有錯請指正 1.請安胎要醫生開立證明 安胎假併入普通傷病假 一年30個"工作天"內有半薪 之後公司得不給薪 2.記住是工作天.可以扣掉六日及國定假日..而且以"年為單位"所以如果跨年.. 又可以再重新請一個月.. 3.安胎休養期間..30工作天內..6%勞退當然由僱主繼續支付..至於超過部份.. 如果已經到了無薪的安胎假..公司是可以去勞保局辦理停止支付 因為己經沒薪水了..自然也就沒有6%提撥啦... 不過跨年的部份你也可以由(2)所說再請30天病假..那30天公司又要幫你保啦! 4.安胎假不是留停..產假一樣會有..產假56日曆天..需要生寶寶前後一次請完. 不得分次請 產假薪資為你最後工作日前30天平均薪資*56天發給(意思就全薪啦!) 有薪水這段期間公司當然也要幫你提6%提撥 5.記住是安胎假不是留停.只要有醫生證明公司就不能用留停要你簽.. 你簽了留停很可能產假就拿不到.. 案勞基法最底限大概就這樣啦..至於要怎麼玩..怎麼不和公司撕破臉... 就請自行決定了 法源依據如下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三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 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 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爰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若有安胎休養請假之需求 ,自99年5月6日得依上開規定辦理。有關安胎休養期間工資給付部分,一年內未超過30日 部分,工資折半發給,至於超過30日部分,法無明文,可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事業單位 如有優於法令規定者,從其規定。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3項規定:「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 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查前開規定,業奉總統於100月1月 5日公布施行,同年1月7日生效。生效日(含該日)後,受僱者若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 工,依上開規定,其安胎休養請假及薪資計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 辦理。又,依同法第21條規定,勞工為安胎休養請假之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 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依勞動部103年10月7日勞動條2字第1030131931號令規定,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2項規定: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所稱「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指該女工分娩前一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其為計月者,以分娩前已領或已屆期可領之最近一個月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作為 計算產假停止工作期間之工資,但該金額低於平均工資者,以平均工資為準。 : 但公司表示無安胎假,請假期間就是留職停薪來計算 : 直到我五月拿到薪資單看到3、4月上面真的寫[留停]並以日薪來算薪水 : 我30天安胎假的半薪似乎就被吃掉了... : 接著目前身體狀況也可以開始上班了(目前懷孕20w) : 但公司已請了一位未來要接我位置的新人 : 上班第三天 : 主管告訴我:因公司考量妳的身體狀況,又是第一次懷孕又是雙胞胎 : 希望妳選擇兩個提議: : 1、帶新人兩週,開始留停到妳產假完。勞健保費用需由妳自行全額支付 : 2、帶新人兩週,開立醫生證明(上面需寫是健康可工作),你可繼續上班,但新人我要 : 調至其他單位(累積1個半月的工作量全數回到我身上) : 我當下聽到有些傻眼,公司這樣是變相要我自願留停嗎? : 我告訴公司讓我向家人討論,勞健保全額支付請公司再確定一下(實在不合理) : 老公告訴我:別太辛苦工作,他努力加班賺錢,要我選1 : 之後,公司再也沒向我提到勞健保在留停期間的支付問題 : 我只好自己查一下,發現留停拿不到產假、勞健保也被坑了 : 真是跳入公司的洞裡,我很不高興就打電話去總公司問清楚 : 總公司人員告訴我公司從來沒有這樣的案例發生過 : 故也不清楚產假和勞保費用的問題,要我直接問老闆娘 : 我告訴老闆娘,公司給的兩個選擇並非我自願要辦留停,況且留停對我產假有影響 : 老闆娘回應:我再詢問看看... : 接下來幾天仍無回應,我只好再打去總公司詢問 : 總公司說:會啦!公司會給妳產假,但勞健保費由妳自己支付 : 我心想:太誇張了,產假本來就該給我,搞得像施捨給我的樣子,勞保費也太扯了 : 希望妳選擇兩個提議: : 1、帶新人兩週,開始留停到妳產假完。勞健保費用需由妳自行全額支付 : 2、帶新人兩週,開立醫生證明(上面需寫是健康可工作),你可繼續上班,但新人我要 : 調至其他單位(累積1個半月的工作量全數回到我身上) : 我當下聽到有些傻眼,公司這樣是變相要我自願留停嗎? : 我告訴公司讓我向家人討論,勞健保全額支付請公司再確定一下(實在不合理) : 老公告訴我:別太辛苦工作,他努力加班賺錢,要我選1 : 之後,公司再也沒向我提到勞健保在留停期間的支付問題 : 我只好自己查一下,發現留停拿不到產假、勞健保也被坑了 : 真是跳入公司的洞裡,我很不高興就打電話去總公司問清楚 : 總公司人員告訴我公司從來沒有這樣的案例發生過 : 故也不清楚產假和勞保費用的問題,要我直接問老闆娘 : 我告訴老闆娘,公司給的兩個選擇並非我自願要辦留停,況且留停對我產假有影響 : 老闆娘回應:我再詢問看看... : 接下來幾天仍無回應,我只好再打去總公司詢問 : 總公司說:會啦!公司會給妳產假,但勞健保費由妳自己支付 : 我心想:太誇張了,產假本來就該給我,搞得像施捨給我的樣子,勞保費也太扯了 : 最壞打算是育嬰假完不繼續留下來 : 礙於我先前沒錄音,害怕根本拿公司沒輒 : 接下來上班日反而會被公司壓搾,不知撐的下去嗎? : 所以,需要請版友回應我該怎麼向勞檢處申訴才能得到孕婦的權益? : 我手上只有3、4月薪資單和那份同意書,這樣站的住腳嗎? : (目前該辦公室只有我懷孕,所以很好猜到是我去申訴的) -- 相信我....我真的不是來亂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81.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3859527.A.851.html ※ 編輯: JITER (36.236.81.216), 05/22/2016 03:40:09

05/22 07:56, , 1F
謝謝^_^
05/22 07:56, 1F

05/22 16:36, , 2F
號召台北孕婦全部聚到公司門口叫老闆踹共
05/22 16:36, 2F
文章代碼(AID): #1NGBb7XH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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