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勞資糾紛處理過程分享(台中市 2008年)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熊)時間9年前 (2016/10/24 16:04),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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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之銘言: : Q1:如何申請協調的流程? : A1:去勞工局,填一張申請單,等通知 補充說明(在下在2016台北市勞動局填過) 這邊申請單只要簡述勞資爭議的原因,以及申訴的要求 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據與資料 : Q2:與雇主和協調委員開協調會的過程? : A2:收到協調會的時間跟地點,去到現場,雙方坐定,互相陳訴(叫罵),協調委員裁決 我就沒到這邊了,因為與公司簽了和解 但到了協調會上,所有對你有利的證據都要搜齊 : Q3:從協調、上法院到領到薪資,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 A3:離職4月10號 協調會4月底 上法院5月底 領到薪資約6月底 : 2008年 主管單位 台中市勞工局 : 申訴對象 地方國中小補教安親班 申訴原因 延遲給付薪資 : 由於這家並沒有幫我投保 勞保 勞退 失業等保險給付 : 所以不能請領墊付薪水及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 : 公司以現金支付薪水,並且用手算紀錄於打卡上 : 當初只有先申請協調,(協調效用低、無強制力,只需協調委員一人) : 沒有調解(調解效力高、有強制力,但需調解委員三人) : 詳見 https://goo.gl/WNUiGM 現在應該都已改成全面調解了 補充台北市勞動局 協調委員一人 分民間與政府,申請單上明確寫著, 若您選擇民間調解,比較"快"開會 在下選擇政府,從送申請單後大約兩星期內送開會通知單, 大約一個月內開會(<--申請單日期算) : 協調成立 以積欠薪資的八成 支付,但是雇主確沒有按約給付 : 跟勞工局反應,得到的結果說這是民事問題,請我去法院提告 : 法院提告,裡面有志工會問你要辦什麼,然後給你狀紙跟範本,照寫完之後送件 請問這部份原po自己寫???? : 原本法院民事提告需要付裁判費但是根據 :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59條 :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依其內容當事人一方負私法上給付之義務 : ,而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暫免 : 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執行費。 : 前項聲請事件,法院應於七日內裁定之。 : 對於前項裁定,當事人得為抗告,抗告之程序適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非 : 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 所以我當下是沒有付裁判費的 所以一定要經過"調解"才免"暫"付費用?? : 結果,敗訴,主因 訴求於法條規定不符。 你敗訴了,那麼法庭的費用應該是您支付吧?? 那麼是是一千元裁判費嗎?? : 發現問題了嗎?因為法院不認可協調委員會的結果,協調不等於調解。 : 協調是由勞工局所委託的民間團體處理,法院不認可其效力。 : 後續,雇主的父親出面支付當初協調會上的薪資 你敗訴,但資方又願意付薪資 請問您做了什麼導致對方願意付??? : 新制勞資處理方法 https://goo.gl/UrBSFQ : === : 重點 不是我愛罵公務員,而是有一些害群之馬 : 大多數的勞工平常光要賺錢養活自己跟家人沒時間了 : 沒事根本不會(也沒空)去檢舉或申訴 : 會去檢舉申訴的大多都是被逼到要離職了 : 請公務員將心比心 : 以上 歡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經歷 -- 您做得是口頭說"我一定會爭取到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57.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7296291.A.388.html ※ 編輯: ocibear (59.115.157.145), 10/24/2016 16:09:12
文章代碼(AID): #1O3S2ZE8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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