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休曆年制轉換實年制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5566)時間9年前 (2017/01/10 18:42), 編輯推噓1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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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公司最近特休要從曆年制轉換實年制 之前我有看過Kent大的詳細說明以及勞動部網站的範例計算覺得相當合理 不過朋友公司的上禮拜算出來算法覺得怪怪的 舉勞動部上面的範例好了 乙勞工於B公司之到職日期為103年10月1日,繼續工作至104年9月30日屆滿1年, 雇主應自104年10月1日至105年9月30日止,給予第1年7天之特別休假; 自105年10月1至106年9月30日止,給予第2年7日之特別休假; 乙勞工如繼續工作至106年1月1日,因工作年資2年餘, 可依新修正規定有10天的特別休假, 所以雇主應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增給乙勞工第2年之特別休假3天。 縱若勞工於106年7月31日離職,仍得請休第2年10天之特別休假。 依他們公司的算法是 105/10/1~105/12/31休2天 106/1/1~106/09/30休10*9/12=7.5天(依新制特休再乘上到職天數/12個月比例) 106/10/1~107/09/30滿三年休14天 其中106/1/1~106/09/30覺得怪怪的 不是應該是10-2(105/10/1~105/12/31休的)=8天嗎? 這個案例還是算差比較少的 3年以上月份少的會差更多 不過公司說也沒有解釋函文或條文說他們算錯或違法 上網找勞動部好像也真的沒解釋這些 是不是就只能讓他去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8.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4044949.A.13C.html

01/10 18:47, , 1F
你可以投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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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44, , 2F
105//10/1-12/31是舊制只有7天,另外106/1/1新制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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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10天按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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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106/1/1~到職日用新制按比例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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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卡在新舊制很多公司從曆年轉成到職,變成今年有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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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今年1/1到到職日按比例給假,另今年到職日到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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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日前一天再給與完整一整年度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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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必像勞動部的範例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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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若勞工於106年7月31日離職,仍得請休第2年10天之特別休
01/10 22:38,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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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這一句話就解釋你要的,要補足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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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一問,我100年9月到職,前年請半年育嬰假,目前已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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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也是卡在曆年制轉成到職日的問題。公司換算下來,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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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只有5.5天的特休,問公司人資只說電腦算的,要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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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我才會有完整的14天特休,請問這樣合理嗎?對年底到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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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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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用舊制的10天,按比例給假也不會只有5.5天,請問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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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哪邊可以問相關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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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問勞動部或勞工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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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19, , 19F
跟你遇到一樣的問題,我也是查到勞動部的範例,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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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0, , 20F
比例給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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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TBgL4y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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