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及特休假的問題
各位版大好
小妹在目前的公司於7/3滿六年
照理說滿六年會有15天的特休假
但是目前已找到新工作
依規定必須30日前預告 所以今天提 預計是7/8正式離職
我的問題來了:
1.公司如果要求我在6/30走,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因為6/30我還沒有滿6年,公司不
需給我15天特休假,這樣公司可以省很多)
2.如果公司真的讓我做到7/8,那麼未休的15天假他就必須換算成薪資給我,對吧?
因為提離職後,我再做滿一個月,這樣對公司真的很不划算,因爲剛好過7/3幾天而已,
之後的時間完全就是等著付我錢,所以我深深覺得老闆會叫我6/30走。
所以我現在在想,若公司真的叫我6/30走,我是不是真的就只能聽話?有沒有可以應變的
措施呢?
現在的時間提離職對我真的很傷,但是新公司希望我7/17報到,所以只好先提離職了。
以上問題,謝謝大家。
※ 編輯: jam0410 (111.248.87.131), 06/10/2017 00:31:5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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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之前員工離職都鬧的很不愉快,所以我只是想先問清楚而已,若公司沒有
刁難,我也會做好自己的本分後離開,謝謝。
※ 編輯: jam0410 (111.248.87.131), 06/10/2017 0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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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另一個說法是,要離職的人需要給公司一個月預告期,但公司若認為不需要到一個
月,那就可以請你提早走。換言之,公司對主動離職的人沒有履行一個月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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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滿一個月,就只是多一個禮拜而已。但必須要多付15天的特休費。不過也許如您所說
,公司有他的考量。
※ 編輯: jam0410 (111.248.87.131), 06/10/2017 0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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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來不及 也不失於一個好方法 哈哈哈 不過手上的業務是真的很多要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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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好像是您說的這樣,這時就要看與公司的交情了
※ 編輯: jam0410 (111.248.87.131), 06/10/2017 01: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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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各種說法都有,我要再問問勞工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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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人資也是這樣說,但是他也是新來的,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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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的制度一直改,導致員工怨言也越來越多,以及真的是個人生涯規劃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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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所以公司說走,我也可以不同意嗎?
※ 編輯: jam0410 (111.248.87.131), 06/10/2017 2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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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方法真的是開大絕呀!!但我怕影響到新公司報到期間,請特休也不算真的離職,所
以沒有這麼做。
※ 編輯: jam0410 (111.248.87.131), 06/11/2017 1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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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回覆,今天已打去勞工局詢問。他們說公司可以請我提早走,不用再去上班,
但是薪資必須要給付到提離職後的一個月。而那個時間也超過了我滿6年的時間了,公司
也必須要給15天特休,若有錯誤再請各位指教,謝謝大家。
※ 編輯: jam0410 (42.73.123.226), 06/12/2017 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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