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人力派遣公司對派遣工計薪的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145×154÷DB7)時間8年前 (2018/06/05 22:12), 8年前編輯推噓11(1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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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的人力派遣公司給予我們單位人力派遣工的時薪是160元 ( 派遣工每日固定工作八小 時,超時則止付時薪的1.33倍 )。每月薪資勞健保僅扣除三百多元。 160* 8 *22=28160 28160-300多=27860 === 新公司 結果今天發薪日,該家人力派遣公司將我們單位人力派遣工的 時薪,調升至190元,卻沒幫這裡的每個派遣工保勞健保。我們單位的每個派遣工每個月 都從薪資扣除高達四千多元的勞健保費,除此之外還另外加上一個10%的一個不知道什麼 ======================== 你們到底月薪還時薪? 假如是時薪 8 * 190 = 1520 用日投保是第16級 ,這是不可能的級數... 8 * 190 * 22 = 33400 用月投保是第11級 731個人+2558顧主=3289 健保本人490,顧主1577=2067 ==== 2558+1577=4135 應該就是你說的四千多勞健保 6%提撥 33400 * 6%=2004 731+490+2004=3225 就是你說的10% 也就是33400-3225-4135=26400就是員工薪水 外包本來就是用薪資結構來賺錢啊,公司對外開26K,實際也給26K 26400+731+490=27621 之前是27860,現在27621(但我想其實是一樣的,因為你說300多,我只扣300) 一個外包人員,月領27621(含勞健保),這大約就是公家機關外包薪水啊 他又沒違法,只是你看的薪水單,是員工版的還是公司版的 公司的是跟你的國營機構請款用的啊,上面的錢都有公式可以算 都是管銷成本,這樣算沒有不合法啊,不合法在那? === 以前有在外包公司工作過 如果是採總額制的外包,一般都是業主會在合約直接說最低薪水多少 比如一個一般清潔工薪水不能低於28000元 再來加上一個員工的勞保多少錢、健保多少錢、行政成本(教育訓練、衣服工具等) 這些都是外包成本,假設32000元 然後用總員額去乘,就得到底標價,再由各清潔公司來投標 自行加入管銷成本和利潤就是價金 業主每個月就給這個錢,至於公司得標賺不賺就看公司手段 一般會用偷人頭、改薪資結構來A錢 比如業主說要100人,但公司只有90個人來上班 這樣一個月就淨賺32萬 至於工作,再叫90個人來加代就好 比如你90個位置,月休8天 100*8=800天空班,應該要有 800/(30-8)=37個替代人力 也就是你合約應該要有137個 但是,我只用120個人,其他17個人的 17*22=374天沒人作怎麼辦? 我叫120個人用加班的方式來作 平均一個人加3天班就搞定了 加班給900 900 * 374 =336600 但我省多少錢? 17 * 32000=544000 你看又A了業主一筆 至於特休?例假? 可以用薪資結構來處理,業主說不得低於28000 116天+7天特休=123 123/12=10.25天 每個月給你休8天,另2.25天用換錢 我可以用底薪22000+3*900+2300績效+1000全勤=28000的方式來規避 員工要吵,還可以跟你說,你看,你其實只有少2.25天,公司給你3天錢也 優於勞基法哦~ 什麼?不想換錢?想休假? 領班,離職單拿去給他寫 你不作,大把人要作哦 你們公司都走到用外包了,還期待你們公司有什麼好心腸嗎? ※ 引述《trousersnake (我的靈魂是誰)》之銘言: : 想請教板上的大大們一個有關人力派遣工計薪的問題。 : 小弟在一家國營事業工作,小弟所在的單位正式職員只有十人, : 人力派遣工則將近七十人。 : 小弟所屬的國營事業每年和人力派遣公司是一年一簽,合約期限是每年五月至隔年五月。 : 時限一到便重新對外招標。 : 去年的人力派遣公司給予我們單位人力派遣工的時薪是160元 ( 派遣工每日固定工作八小 : 時,超時則止付時薪的1.33倍 )。每月薪資勞健保僅扣除三百多元。 : 而今年五月剛得標輪替的新的人力派遣公司,剛接手我們單位管理我們單位的派遣工時, : 便有意的拒談員工的時薪計算話題。和我們單位的每一個派遣工訂立的勞動契約,也都沒 : 提到任何有關薪資的部分。 : 結果今天發薪日,該家人力派遣公司將我們單位人力派遣工的 : 時薪,調升至190元,卻沒幫這裡的每個派遣工保勞健保。我們單位的每個派遣工每個月 : 都從薪資扣除高達四千多元的勞健保費,除此之外還另外加上一個10%的一個不知道什麼 : 名目的費用 ( 似乎是二代健保 ? ) 導致每個員工月薪扣除額多達八千多元。 : 請問該家人力派遣公司計薪方式是於法有據的嗎? -- 小美上初中的時候,教數學的女老師就告訴她說:以後長大找男朋友要找腳比較大的。 為什麼呢? 小美疑惑地問到。 數學老師推了下眼鏡說:因為小角對小邊,大角對大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4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8207977.A.B76.html ※ 編輯: notepad67 (36.230.141.64), 06/05/2018 22:27:55

06/05 22:22, 8年前 , 1F
有些連特休都沒有
06/05 22:22, 1F
不會沒有,都是用錢打在薪水中給你了 這樣勞檢來查也沒有用,完全合法

06/05 22:35, 8年前 , 2F
這樣雇主負擔額是幾%?
06/05 22:35, 2F
和幾%無關啊,是查表的 另外前外包和這個外包的薪水是一樣的啊大約27K啊 真的要說,反而是後面這家比較好,因為投的勞保比較高,出事領比較多... 我是不知道原PO是原事業單位還是外包啦,只是看他那樣說就知道他不懂

06/05 22:38, 8年前 , 3F
https://goo.gl/658Lwa 你可千萬不要跟我講 這雇主完全
06/05 22:38, 3F

06/05 22:39, 8年前 , 4F
把負擔比轉嫁到勞方薪資上吧?
06/05 22:39, 4F
不是轉嫁啊,就說你們不懂外包了... 對外包的人來說,只看到自己的薪水 可是對業主來說,給的錢是 外包薪水+勞健保僱主部份負擔+6%提撥+管銷費 一般給員工的薪水單不會像原PO那樣列,不信叫他PO薪水單啊 他的說法是已經去打聽出來薪資結構後,假裝原事業單位來問的

06/05 22:41, 8年前 , 5F
怎麼可以把勞健保跟勞退的部分轉嫁給勞工,公司的作法
06/05 22:41, 5F

06/05 22:41, 8年前 , 6F
違法了
06/05 22:41, 6F
什麼叫轉嫁給勞工,原PO說你就信哦 去年是 160,現在190 30 *8 *22=5280 新公司智障哦,一得標先加薪5000? 叫原PO說一下,他的外包合約統包費多少啊 去看一下我上面說了,外包薪水怎麼算了 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

06/05 22:44, 8年前 , 7F
對外包來講 還是一間公司 只是名稱叫人力公司 一樣是要
06/05 22:44, 7F

06/05 22:45, 8年前 , 8F
合法去負責勞健保的負擔額
06/05 22:45, 8F

06/05 22:45, 8年前 , 9F
就算是請款 也是外包直接跟外包公司拿薪資單 跟業主完
06/05 22:45, 9F

06/05 22:46, 8年前 , 10F
全無關
06/05 22:46, 10F
你作過外包嗎? 你知道和國營還有公家機關請款要附投保清冊嗎? 他沒有不負擔啊,我算給你看了,也跟你說了 原PO的問法,絕對不是原事業單位員工的問法 不然叫他PO新水單啊 上的了枱面的外包公司,會在薪水單上出這種包,你當人家是智障嗎? 原PO的問法,是看到薪資結構的問法,我沒有說外包是好事 但不要覺得勞工說的就是對的

06/05 22:48, 8年前 , 11F
統包費跟他計算勞健保的負擔額完全是兩回事啊...
06/05 22:48, 11F

06/05 22:49, 8年前 , 12F
跟不懂的人說話很累...
06/05 22:49, 12F

06/05 22:51, 8年前 , 13F
你的說法只是外包商把勞健保負擔全額灌在勞工上...
06/05 22:51, 13F

06/05 22:52, 8年前 , 14F
然後再用增加薪水的方式 把差額補平而已
06/05 22:52, 14F
你要先弄懂外包薪水怎麼算 再來談這個問題 對外,一定只跟勞工說你薪水多少錢,薪資結構就是本薪+加給+獎金 對內才有這些算法,而對業主來說,他給的錢就是全部都包在內 也就是業主只管合約最低要給外包員工多少錢 外包商會去算出成本多少,再去投標,業主給總額 外包給薪水 原PO說自己是國營事業員工,替單位外包發聲 他的問法就不可能是原事業單位的問法,反而像是外包員工去打聽出來業主資訊 再來問卦的 他前文說沒投勞健保,後面又說扣勞健保費 去勞保局刷資料看就知道有沒有投保,投保單位誰啦 另外,5月換標,本來就是 原外包,4/30全部退保,新外包5/1重新投保 去刷資料就知道啦,要問卦就好好問,說一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鬼的東西 除了挑起鄉民仇恨外,有得到什麼嗎? 如果真的按他說法,以實領薪水不變下(27K) 新公司比前公司佛心太多了好嗎?

06/05 22:59, 8年前 , 15F
我也做過外包啊 但這種勞健保全額直接扣在薪資單上還第
06/05 22:59, 15F

06/05 23:00, 8年前 , 16F
一次聽過 外包公司跟業主怎麼橋是他們的事 對外包來講
06/05 23:00, 16F

06/05 23:00, 8年前 , 17F
外包公司就是公司 或許這種算法反而是對勞工好 但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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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01, 8年前 , 18F
司來講 要怎麼規避勞工局的稽查? 是要看薪資單也沒錯啦
06/05 23:01, 18F
外包公司是智障嗎? 不是啊,所以我才說他這種問法,還自稱國營事業員工 我是呵呵啦

06/05 23:02, 8年前 , 19F
這樣也是有點隔空抓藥就是了
06/05 23:02, 19F
他這種問法,他本人一定不是在國營事業作很多年的員工

06/05 23:04, 8年前 , 20F
https://goo.gl/C3W5Hc 算是網路案例吧
06/05 23:04, 20F
談好三十三K,但領到第一個月的薪水,發現只有三十K, 原來這公司的雇主該負擔的勞健保費,竟然要求部分要員工自付, 而且老闆也沒有發薪資明細表。 她說老板用20008投保 第一級顧主負擔:1471+997=2614 第一級員工負擔:462+310=772 20008 * 6%=1200 2614+772+1200=4586 老板只扣她3000? 這種也能算網路案例? 我可以寫100個故事給你,還沒漏洞... 不要覺得勞工說的就是對的 ※ 編輯: notepad67 (36.230.141.64), 06/05/2018 23:11:16

06/05 23:06, 8年前 , 21F
依目前規定 雇主要負擔勞工勞健保部份負擔 這是沒問題
06/05 23:06, 21F

06/05 23:07, 8年前 , 22F
至於提高薪水 再由勞工全部自負 問問看勞工局行不行吧
06/05 23:07, 22F

06/05 23:07, 8年前 , 23F
我是原po, 我在國營事業確實是菜鳥,但我也不是派遣
06/05 23:07, 23F

06/05 23:14, 8年前 , 24F
你是怎麼算的...他講的部份是負擔是 顧主要負擔的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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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15, 8年前 , 25F
要叫員工自己出 而不是本來員工只要付自己的自負額...
06/05 23:15, 25F
勞健保就要2614了,加上1200的6%,早超過3000了好嗎 這種沒有佐證的網路消息,除了挑動情緒外,沒有參考價值 === 原PO你私我說 1.外包工他們拿到的薪資條全都是數字和扣除額 沒有文字說明的明細 2.但所有的人薪水確實都比之前的人力派遣公司給的少相當多 == 來,你說你是原事業單位,我也相信好了 請問一下, 1.貴司外包合約員工一個月薪水多少?是不是開28K再扣勞健保?實領約27K 2.你說的資料是你看內部資料,還是你看員工薪資單上白紙黑字寫的? 3.你說外包從5月1日就沒有替員工保勞健保,卻有收8000塊保費? 所以70多個外包員工有收到健保局未繳費通知? 4.請問一下,如果沒有任何文字,你如何推斷那筆錢是那筆錢? 5.你說少相當多,是少多少,原事業單位合約開多少 你的資訊從何而來?還是公司大姐跟你說的?

06/05 23:30, 8年前 , 26F
超過3000 那也是違法啊...有什麼問題嗎?
06/05 23:30, 26F

06/05 23:32, 8年前 , 27F
還是沒超過3000 這種雇主轉嫁負擔額到勞工身上就合法?
06/05 23:32, 27F
最後一次,你如果聽不懂,那我也不用再多說,因為你根本不懂 什麼叫作轉嫁負擔額給勞工? 如果有一個人,薪水是 36,300 正常的老板 36,300-763-551=34986 雞巴的老板 36,300-462-310=35528 轉嫁的老板 36,300-763-551-2668-1645-2178=28495 老板不對,當然要指責,但是不要在那幻想

06/05 23:32, 8年前 , 28F
你回去看你所謂的案例,她說她實領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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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32, 8年前 , 29F
就對不起來了,這種對我來說就是故事
06/05 23:32, 29F

06/05 23:32, 8年前 , 30F
要編壞老板的故事,我編更多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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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35, 8年前 , 31F
其實也不用再找案例 講個一拍兩瞪眼的就好 請問雇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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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35, 8年前 , 32F
不是。 是開時薪160, 排班排幾天都可以,但週一禁休
06/05 23:35, 32F

06/05 23:35, 8年前 , 33F
雇主的部份負擔 讓員工自行吸收 請問合法嗎?
06/05 23:35, 33F
不合法,但你舉的例子幻想的就不要拿出來說

06/05 23:36, 8年前 , 34F
我說的資料是員工薪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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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37, 8年前 , 35F
每個人排班日數不一樣,最少的才月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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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37, 8年前 , 36F
所以每個人薪資都不一樣
06/05 23:37, 36F
拿薪質條來看啊 你現在又說是時薪160,剛不是190? 到底是多少? 所以以27天的來說 薪水單寫 薪水160 *8 *27=34560 - 勞健保 8000 - 二代健保 3000 ======================== 23560 這樣? 你要不要說一下你例子中休三天的人薪水多少? ※ 編輯: notepad67 (36.230.141.64), 06/05/2018 23:44:00

06/05 23:43, 8年前 , 37F
講了那麼多 繞來繞去就是為了這個重點而已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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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4, 8年前 , 38F
幻想的東西拿出來說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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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5, 8年前 , 39F
對嘛 就是不合法 那你文中計算了那麼多數字 結果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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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6, 8年前 , 40F
合法...為了一個不合法的東西扯了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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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6, 8年前 , 41F
你開頭就是把勞健保(包括雇主負擔額)都算進去扣額裡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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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7, 8年前 , 42F
果怎麼現在才知道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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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7, 8年前 , 43F
這些數字是告訴你,如何合法,如果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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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7, 8年前 , 44F
你就只能當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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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8, 8年前 , 45F
我沒說原PO這案不合法哦,你不要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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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8, 8年前 , 46F
他到現在一樣什麼資料都沒有,怎麼能說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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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8, 8年前 , 47F
你自己去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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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9, 8年前 , 48F
現在的重點就是 雇主是不是把勞健保(包括負擔額)的扣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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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9, 8年前 , 49F
全部算在勞工薪資中 那怕是他用提高薪資的方式 這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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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50, 8年前 , 50F
時薪190是今天才看到的,目前還沒有用這時薪徵過人
06/05 23:50, 50F
所以 : 結果今天發薪日,該家人力派遣公司將我們單位人力派遣工的時薪, : 調升至190元卻沒幫這裡的每個派遣工保勞健保。我們單位的每個派遣工每個月 這不是你說的,從這個月調成190,現在又說還沒有190找過人 : 都從薪資扣除高達四千多元的勞健保費,除此之外還另外加上一個10%的一個不知道什 : 名目的費用 ( 似乎是二代健保 ? ) 導致每個員工月薪扣除額多達八千多元。 如果用160來算 160*8*22=28160 也就是第6級 27600 顧主 2028+1250 =3278 勞工 579 +388 =967 提撥6%=1656 3278+967+1656=5901 顧主再怎麼轉嫁給勞工,要怎麼算出你說的8000多? 抽人頭費嗎? 你們原事業單位一個人力成本開多少錢? 你不覺得你說的東西前後都對不起來? 一下說190,一下又說是160 又說公司沒有替員工投勞健保,但有收保費 沒有投保清冊怎麼跟你們公司請款? 就算保工會好了或是去入合作社這種手法,也不可能不保 一間派遣70人以上的派遣,會詐領勞工勞健保費然後不投保 你信? 按你說法來看,你這種工作,八成是郵局或公賣局 以人數比70:10來看,可能是郵局的分發中心 那你這些員工不一定是常態雇用,而是委外廠商找人來作 把這些人勞保全部轉投工會,因為投工會,所以全部要自己出 接下來,公會是沒有6%的提撥,你說的10%可能是人頭費 也就是工地找粗工1000,工班抽100這種 如果是這樣,外包商的玩法就是他不是雇主,只是工頭 包你的工,再分包出去,他仲介費水錢抽10% 你要說他違法,很難,只能說是不合理 因為這是你們公司同意的

06/05 23:50, 8年前 , 51F
這種行為無關 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06/05 23:50, 51F
※ 編輯: notepad67 (36.230.141.64), 06/06/2018 00:20:18

06/06 00:23, 8年前 , 52F
你後半段其實可以濃縮成講 承攬商模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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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24, 8年前 , 53F
那付的款項也都不能用薪資名義...
06/06 00:24, 53F

06/06 00:27, 8年前 , 54F
用這個作法的確是可以規避勞健保啦 不過這大部份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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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27, 8年前 , 55F
其他時間場合就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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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27, 8年前 , 56F
對郵局來說是外包,不是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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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27, 8年前 , 57F
外包和承攬不一樣
06/06 00:27, 57F

06/06 00:30, 8年前 , 58F
那就不可能用 外包商的玩法就是他不是雇主這種說法搪塞
06/06 00:30, 58F
他是人力派遣啊 承攬商的管理必需和組織控制下的工作者遵守相同的職安衛規範 外包則只是要求確保外包功能及流程已被管制並符合法規要求 如果原PO真的是郵局,那只能QQ ※ 編輯: notepad67 (36.230.141.64), 06/06/2018 00:40:38

06/06 00:42, 8年前 , 59F
那是講 外包商的玩法就是他不是雇主 這部份啦 你走外包
06/06 00:42, 59F

06/06 00:43, 8年前 , 60F
路線就是要負責勞健保 走承攬商路線就是你後半段講的
06/06 00:43, 60F

06/06 00:44, 8年前 , 61F
每個承攬商都要自理勞健保 且被合法抽成(工程款)的部份
06/06 00:44, 61F

06/06 00:45, 8年前 , 62F
簡單講 郵局-->第一手承攬商(外包商)-->第二手承攬商
06/06 00:45, 62F

06/06 00:46, 8年前 , 63F
(外包人員) 這樣而已 一樣都是將業務承攬或外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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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46, 8年前 , 64F
最大的差別就是 是否存在勞雇關係而已
06/06 00:46, 64F
==== 應該說 郵局以其事業一部交付承攬 給外包商 得標的人理應 雇用人員 但外包公司用的方式是 再承攬的方式給其他自然人去承攬 也就不用負職安法顧主的責任 不過這種玩法只有郵局在用,而且死都不改就是了 我原本以為是醫院清潔或是其他國營,如果是郵局就不意外了 ※ 編輯: notepad67 (36.230.141.64), 06/06/2018 00:53:20

06/06 00:53, 8年前 , 65F
用這種講法也對 以這種方式來講 郵局 外包商 外包就沒
06/06 00:53, 65F

06/06 00:55, 8年前 , 66F
有任何勞雇關係 甚至連勞基法都不適用才糟糕...
06/06 00:55, 66F

06/06 00:56, 8年前 , 67F
如果是醫院的部份 之前台中某醫院才爆過這種事情而已
06/06 00:56, 67F

06/06 01:10, 8年前 , 68F
如果真的是郵局,那沒什麼好談的,原po說得我信,因為
06/06 01:10, 68F

06/06 01:10, 8年前 , 69F
只有郵局會這樣搞,郵局超怕外包的誤以為自己是郵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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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10, 8年前 , 70F
工,所以關係拼命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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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16, 8年前 , 71F
確實是郵局... 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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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18, 8年前 , 72F
請問...再承攬的方式給其他自然人去承攬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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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20, 8年前 , 73F
簡單講 就是承攬業務再分給其他承攬人 (沒有勞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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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27, 8年前 , 74F
至於後果...我是不太想講啦...是滿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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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42, 8年前 , 75F
感謝lpllpllpl解惑,所以人力派遣公司不將員工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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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43, 8年前 , 76F
自己公司名下而是保在工會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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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2:41, 8年前 , 77F
合不合法我沒特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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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2:41, 8年前 , 78F
不過這個方式很多行業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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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2:42, 8年前 , 79F
快遞 貨運 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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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7:33, 8年前 , 80F
普遍的派遣公司都固定用11100這種的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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