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持有診斷證明 主管不准病假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藍星人)時間7年前 (2018/09/03 22:06), 編輯推噓6(604)
留言10則, 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代朋友問 我朋友長期有憂鬱症病史 一直有定期回診 上週狀況突然發作, 無法與人接觸,更無法工作 醫生開了重鬱症建議休養兩週的診斷證明 但朋友主管還是不讓他請病假 堅持如果不然就算曠職 讓他的處境更雪上加霜 想請問這樣可以嗎 真的能夠算曠職嗎 還是只要持有診斷證明 有“告知”就可以算病假? (以往病假都是跟主管通訊軟體通知,以及准假的,所以不確定走完公司流程是指...?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68.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5983567.A.1E2.html

09/03 22:12, 7年前 , 1F
查員工手冊吧,應該會有明訂請假標準
09/03 22:12, 1F

09/03 23:42, 7年前 , 2F
在台北的話直接找勞工局 不然的話自求多福
09/03 23:42, 2F

09/04 00:50, 7年前 , 3F
趁現在選舉找個候選人陳情
09/04 00:50, 3F

09/04 05:35, 7年前 , 4F
感覺是刻意為難,畢竟大多數人還是不了解憂鬱症是腦
09/04 05:35, 4F

09/04 05:35, 7年前 , 5F
部疾病
09/04 05:35, 5F

09/04 06:46, 7年前 , 6F
公司可以以不適任為由,資遣該員工
09/04 06:46, 6F

09/04 07:16, 7年前 , 7F
資遣倒無所謂,在發病期間還有資遣費與失業補助,但如
09/04 07:16, 7F

09/04 07:16, 7年前 , 8F
果是因為曠職被開除就很慘了
09/04 07:16, 8F

09/04 09:09, 7年前 , 9F
請找勞工局 這有就業歧視的議題
09/04 09:09, 9F

09/04 12:33, 7年前 , 10F
寄mail 給主管 和人資主管,順便cc給自己信箱
09/04 12:33, 10F
文章代碼(AID): #1RZJ_F7Y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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