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未滿三個月非自願離職(後續更新)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明天的太陽)時間7年前 (2019/04/15 11:34), 7年前編輯推噓4(516)
留言12則, 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後續更新 今天人資打電話來跟我說,因為資遣要提前10天通報 所以我正式離職日是4月22號,這10天全部算我有薪假也不用回去上班了 後來查了法令,原來是依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不限3個月)而非「勞動基準法第16條」(需3個月) 現在覺得這家公司挺不錯的,至少不會走法律邊緣,一切遵照法律規定 ※ 引述《waakye (明天的太陽)》之銘言: : 新工作做一個多月了,今天主管覺得我不適任要我今天立刻辦離職。 : 請問各位,我拿非自願離職證明還有資遣費還有離職手續辦一辦就行了吧。還有什麼要注 : 意的嗎? 目前還在公司辦手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49.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55299280.A.B84.html

04/15 11:37, 7年前 , 1F
不錯怎麼會要你立刻辭職?
04/15 11:37, 1F
沒辦法 單位主管覺得我不適合 -------------------------- 因為我辦離職的時候沒預料到會有多10天的薪,今天就忽然多出一筆錢感覺很爽 既然覺得我不適任 那我就走,拖久了對雙方都不是好事 工作當然繼續找,希望能盡快找到 ※ 編輯: waakye (218.164.49.175), 04/15/2019 11:38:26

04/15 11:39, 7年前 , 2F
服務證明和非自願離職證明要拿到唷
04/15 11:39, 2F

04/15 11:40, 7年前 , 3F
三個月也是有資遣費的 這是你的權益
04/15 11:40, 3F
有的,看請上一篇 ※ 編輯: waakye (218.164.49.175), 04/15/2019 11:42:38

04/15 11:46, 7年前 , 4F
公司不錯跟要人離職沒有關聯啊
04/15 11:46, 4F

04/15 12:07, 7年前 , 5F
一切遵照法律規定?你知道要符合勞基法11條多困難?
04/15 12:07, 5F

04/15 12:08, 7年前 , 6F
一樓在說啥?這根本就兩碼子事
04/15 12:08, 6F

04/15 12:09, 7年前 , 7F
林志玲不錯,但絕對不適合我啊
04/15 12:09, 7F
※ 編輯: waakye (218.164.49.175), 04/15/2019 12:36:36

04/15 12:54, 7年前 , 8F
一樓神邏輯!再好的公司都會資遣人....
04/15 12:54, 8F

04/15 18:23, 7年前 , 9F
好公司不是不資遣 而是資遣後會妥善處理
04/15 18:23, 9F

04/15 18:25, 7年前 , 10F
我現在的公司就是明明不爽還死都不資遣想省資遣費
04/15 18:25, 10F

04/15 18:25, 7年前 , 11F
然後工作規則資遣預告比較勞基法 員工請辭違法 根本
04/15 18:25, 11F

04/15 18:25, 7年前 , 12F
搞笑
04/15 18:25, 12F
文章代碼(AID): #1Si_lGk4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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