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普通傷病假請假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時間7年前 (2019/05/24 18:14), 7年前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勞工請普通傷病假 未住院一年不得超過30天 住院2年不得超過1年 住院加未住院2年不得超過1年 但不論如何勞工只要請超過30天,工作日就沒有薪水。 但下面這個函解釋函我有些疑問 https://i.imgur.com/4jtiXhu.jpg
但附件這個函解釋函我有些疑問 如果有住院加未住院的勞工有請假需求 1.勞工已請完畢30天的半薪病假,但如果有技術性的在工作天請病假且不連續超過30天, 例如29天為一期,之後請一天特休後,再次請病假(醫生有診斷證明),這樣公司六日及 國定假日是否依然要給付薪水? 2.如果勞工有需要再次請30天以上的病假修養,請問這30天內的國定假日及六日是否有薪 水,還是30天以“後”的六日國定假日才沒有薪水。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3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58692850.A.FF7.html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39.1), 05/24/2019 18:37:57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39.1), 05/24/2019 18:45:50

05/24 19:11, 7年前 , 1F
直接安排留停,對方不接受,勞方自己應該也想好退路
05/24 19:11, 1F
如果勞方沒有請超過一年,不能發動流停

05/24 20:02, 7年前 , 2F
考試題目?
05/24 20:02, 2F
不是,個人在想是不是有漏洞

05/24 20:26, 7年前 , 3F
我記得這種不能中斷,要連續的。包含六日
05/24 20:26, 3F

05/24 20:27, 7年前 , 4F
30天是包含六日的,不是一~五接著一~五
05/24 20:27, 4F
所以如果技術性的請病假,資方依然要給付六日薪水啊,如果勞方是老鳥特休夠多,不是 可以這樣搞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39.1), 05/24/2019 20:34:44

05/24 21:04, 7年前 , 5F
30天內的假都不含六日,第二次請連續超過30天的部分
05/24 21:04, 5F

05/24 21:05, 7年前 , 6F
才含(某次上勞動局的課聽到的)
05/24 21:05, 6F
文章代碼(AID): #1SvyFo_t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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