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離職還是提告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nono)時間6年前 (2019/08/16 12: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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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er (一回頭看就後悔)》之銘言: : 在公司待了快四年,上個月有點職業倦怠,所以請了不少假 : 這個月領業績獎金時被告知要將三分之二的獎金分給另一位同事,詢問老闆的原因是我上 : 個月請了很多假 : 但是所有的業績全都是我一手處理,有些更是長達兩三個月的訂單,因為公司滿閑的,我 : 敢說這次結算的業績,在我請假的期間完全沒有麻煩到其他同事,也沒有延誤或損失,所 : 以覺得這樣的分配很不公平 : 另外,因為我是小主管,獎金原本是由我在分配,這次老闆直接指示會計獎金要這樣分配 : ,我是最後才被告知 : 跟朋友討論的結果就是被針對了 (苦笑) 目前有幾個方向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 1. 跟老闆耗下去,馬照跑舞照跳,不是啦講錯, 是繼續撐下去 : 2. 認賠殺出,自請離職 : 3. 去勞工局告他,但不知道這有沒有辦法告 (老闆表示 : 我是老闆我說這樣分就是這樣 : 分,你不滿意就離職) : 麻煩大家給一點意見, 感謝大家! 個人經驗 走勞工局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關於獎金屬權利事項 當初我是上北市勞動局網站填單,還可選調解單位 大約過了一星期就收到調解通知單 若調解成立,視為當事人間的契約,公司反悔是可以去法院告的 當然若原PO不急,可至年底勞動事件法施行後提告 勞動事件法明文規定,勞工只要證明雇主是在勞動關係下給付該金額,即推定屬於工資。 雇主須舉證證明該給付為恩惠性給予,而非工資。 -- https://www.facebook.com/Honeygain-Taiwan-1088199604780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29.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65931543.A.C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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