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如何抓業務員做私件?
※ 引述《pp14 (茫茫忙)》之銘言:
: 你本身做仲介怎麼會不清楚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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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站在公司的立場 你想想看如果做私的那麼好做 還需要仲介公司嗎
那請問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是立法來幹嘛的!
而且如果一味的佔用公司資源 來成交私件
未免也太不道德了 這種人會遭雷劈 生小孩沒屁眼
: 1.業務做私件不犯法,只是會被開除,風聲傳出去名聲會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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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個其他的地方另起爐灶
: 2.基本上業務只是一個媒介.
: 做私的只是幫買賣雙方介紹認識,賣方想賣,買方想買,談的來要成交
: 就給業務一些意思意思的服務費而已,基本上出差錯業務是可以脫身的
: 就好像在7-11裡面有一罐莫名其掉的可樂臭掉了干7-11什麼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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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需要負責任 因為7-11將臭掉的可樂 拿來販售 他也有連帶責任 翻開民法就知道
: 要賠錢當然是要找可口可樂不會有人去找7-11求償吧
: 但就道德上需要幫忙處理一下就是了
: 3.你想太多...全台灣有多少件的房屋買賣是自己私下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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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全台灣有多少人有偷偷闖過紅燈
只要沒被抓到就沒事情 這樣嗎?
: 又不是買賣只能透過仲介...
: 仲介只是把原本互相不認識的買賣雙方介紹認識而已,只是現在時代進步了
: 服務越做越多,所以房仲公司才會把交易安全的服務加進去...
: 但是呢~這種買賣房屋的安全措施"履約保證"不是只有房仲業才可辦理
: 一般民眾要自己買賣都可以找銀行辦理...
: 個人感覺做私的也沒什麼阿....一般老手的業績在公司內還交代的過去...
: 自己偷偷在外面做一些私也無傷大雅,但是要做的乾淨利落就是了
: 你是不是剛入行才被公司教育過?一般公司都會講的多嚴重,
: 而且講的好像房屋買賣不透過公司處理就有什麼大麻煩會發生似的
: 其實根本沒那麼嚴重...你再多做一陣子就會明白了
如果你們以後有開一家仲介公司 你們用老闆的心態去想想看
就知道做私件是很可惡的 當然如果站在業務的立場來想
反正不用被公司抽成 何樂不為
但是我想說的是 君子愛才取之有道
夜路走多了 難免會碰到鬼
反正作私件的業務都想說可以隻手遮天 不會被別人發現
但我還是要說 你多會處理買賣案件都沒用
因為 基本上 這是不合法的
難道你不怕買賣說方玩黑吃黑嗎
如果代書的道德也有瑕疵呢?
我是站在一個經營者的角度去看
: ※ 引述《bestandy (andy)》之銘言:
: : 我任職於一家仲介公司
: : 我的同事是ㄧ對夫妻
: : 老婆在公司做 老公早已經離職
: : 因為有物件 被莫名其妙的賣掉
: : 有外面的風聲傳說 是被他們夫妻做私的做掉
: : 請問
: : 1. 作私件 如果被公司抓到 需要負法律上的責任嗎?(如:坐牢 背信罪..等)
: : 2. 作私的 應該在不動產經紀業是違法的 請問
: : 這買賣如果配合作私的代書有任何閃失 此業務員是否需負責任?
: : 3. 我對作私的業務挺不能了解的是
: : 買賣過程金額交易龐大 不透過公司的保護 而鋌而走險
: : 請問他們為何還是趕做背信的事情?
: : 請房仲業界的前輩 有經驗的能夠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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