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如何抓業務員做私件?
還有一種情形是直營店比較多的,
因為直營店禁止和外店合作,
所以為了成交, 會私下合作.
另外, 店頭佣金比例也是一個因素,
所以即便開放和外店合作的店頭,
如果店東抽成比外店高,
業務還是會選擇, 把買賣方拉到外店去成交~
※ 引述《pp14 (茫茫忙)》之銘言:
: 你本身做仲介怎麼會不清楚這些...
: 1.業務做私件不犯法,只是會被開除,風聲傳出去名聲會臭掉
: 2.基本上業務只是一個媒介.
: 做私的只是幫買賣雙方介紹認識,賣方想賣,買方想買,談的來要成交
: 就給業務一些意思意思的服務費而已,基本上出差錯業務是可以脫身的
: 就好像在7-11裡面有一罐莫名其掉的可樂臭掉了干7-11什麼事一樣
: 要賠錢當然是要找可口可樂不會有人去找7-11求償吧
: 但就道德上需要幫忙處理一下就是了
: 3.你想太多...全台灣有多少件的房屋買賣是自己私下成交的??
: 又不是買賣只能透過仲介...
: 仲介只是把原本互相不認識的買賣雙方介紹認識而已,只是現在時代進步了
: 服務越做越多,所以房仲公司才會把交易安全的服務加進去...
: 但是呢~這種買賣房屋的安全措施"履約保證"不是只有房仲業才可辦理
: 一般民眾要自己買賣都可以找銀行辦理...
: 個人感覺做私的也沒什麼阿....一般老手的業績在公司內還交代的過去...
: 自己偷偷在外面做一些私也無傷大雅,但是要做的乾淨利落就是了
: 你是不是剛入行才被公司教育過?一般公司都會講的多嚴重,
: 而且講的好像房屋買賣不透過公司處理就有什麼大麻煩會發生似的
: 其實根本沒那麼嚴重...你再多做一陣子就會明白了
: ※ 引述《bestandy (andy)》之銘言:
: : 我任職於一家仲介公司
: : 我的同事是ㄧ對夫妻
: : 老婆在公司做 老公早已經離職
: : 因為有物件 被莫名其妙的賣掉
: : 有外面的風聲傳說 是被他們夫妻做私的做掉
: : 請問
: : 1. 作私件 如果被公司抓到 需要負法律上的責任嗎?(如:坐牢 背信罪..等)
: : 2. 作私的 應該在不動產經紀業是違法的 請問
: : 這買賣如果配合作私的代書有任何閃失 此業務員是否需負責任?
: : 3. 我對作私的業務挺不能了解的是
: : 買賣過程金額交易龐大 不透過公司的保護 而鋌而走險
: : 請問他們為何還是趕做背信的事情?
: : 請房仲業界的前輩 有經驗的能夠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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